舊文
Wed Jan 23 23:52:10 2013
溫故不知新一下!
※ 引述《legist (強哥)》之銘言:
現在有勞方代表的制度,這個制度可以符合勞基法的規定,
看來院方並不那麼喜歡存在工會這件事。
: ※ 引述《legist (強哥)》之銘言:
: 大家好,
: 最近我同事林誠夏先生(資創中心的勞方代表)在開完勞資會議之後,
: 有感於現在除了 PTT 的中研院生活版(就是本版)之外,
: 沒有一個專門提供給全院所有勞工(就是各位助理們)的資訊平台,
: 所以就先成立了一個臉書社團,取名為:AS For All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asforall/
: 還是引用一下他的話XD:
: 「AS for All-FACEBOOK社群頁面」,是一個由中央研究院第2屆勞資會議
: 勞方代表,所建置的資訊交流頁面,讓大家能夠透過這個頁面,將與中研
: 院有關的各式資訊分享上來,歡迎有興趣的參與者申請加入。」
: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asforall/permalink/537949959554077/
歡迎大家有興趣(有需求) 可以加入這個社團 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