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5238037
科技部長吳政忠表示,為促進我國太空活動及太空產業之發展,並健全相關法制基礎,科
技部已研擬《太空發展法》草案。現已送行政院審查,爭取列為立法院新會期優先法案。
根據科技部規畫,《太空發展法》草案明訂,國研院旗下太空中心將獨立出來,成立行政
法人「國家太空中心」,協助推動太空產業。此外,為促進我太空產業發展,經濟部應推
動高附加價值之太空技術產業應用,帶動關聯產業發展與國際接軌。《太空發展法》草案
對於太空載具及發射載具、發射場域、太空事故賠償與調查等,都有規定。外界關切的太
空發射議題,草案內容也指出,如果要在台灣境內發射太空載具,必須要在六個月前向科
技部辦理登錄,取得發射許可後才能實施;如果未經許可發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
科600萬以上到1,000萬元以下的罰金。
科技部表示,為推動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中,進軍航空及太空產業之目標,且近年國內已成
立數家商業太空公司,商業性及應用性的太空活動逐漸普及,為促進我國太空活動及太空
產業之發展,並健全相關法制基礎,科技部推動《太空發展法》立法。
科技部指出,聯合國在1964年至1979年間漸次發展「太空法原則」,並形成五大國際公約
。目前全球有超過31個國家制定各種不同形式的太空法規,我國是全世界第32個擁有自己
衛星的國家,且近年來國內已有商業太空公司成立,國際合資、民間企業投資商業模式漸
導入,使我國已進入太空新紀元。《太空發展法》草案明定我國太空發展之基本原則,包
括太空發展應以和平為目的,符合國際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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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去年就有消息說要把太空中心獨立出來,現在草案已經送立法院了。
法案的部分我是不太了解,也許之後臺灣要發射火箭就有法律依據可以遵循?
這則報導說太空中心會獨立出來,變成行政法人,
前陣子有人才跟我說關於行政法人的冷知識,跟大家分享:
科技部下面的法人有分財團法人和行政法人,
國研院和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是財團法人;
而災防中心是行政法人,因為這個單位會需要跟不同地方要資料,
行政法人比較有力(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