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勞資爭議調解

作者: UniqloChina (祖國專用優衣庫)   2016-11-11 04:43:50
各位熱心的網友好,我來更新一下近況,
順便有些小問題想跟各位求教:
詳情可以見我上一篇
「自由工作者被惡意積欠薪資」
再次人物介紹懶人包
A道具師 和我接頭的人
B製片統籌 管這隻案子經費,最大的人
C我同事 助理 女生
事情是這樣的,
後來他們還是有幫我處理勞資調解,
但我同時也提告就雙軌進行
(我心裡大概有底絕對調解不成)
因為我是拍片的,片子在宜蘭拍,
輾轉這個案子被送到宜蘭縣政府社會局,
事情經過大家看上一篇就好我就不贅述了,
一開始委員要我們說事實經過,
我的部分跟上一篇大同小異,
對方講了一些我不認同的點,
其實我有錄音
(後面會問這點)
前面有提到我的薪資是三天4500,
他說我不會開手排車所以一天扣500,
因為500是補助開車的,開車很累,
而我一直到要租車才跟她說不會開手排車,
也給他造成困擾,
但關於這一點,我應徵當天就跟他說我不會開手排車了,
他也沒多說什麼,不能這樣事後諸葛吧。
然後他說,我因為導航帶錯路,
導致他delay沒趕上拍攝,
道具費被扣了15000我要負責賠償,
那天我會導航帶錯路,
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他路名念錯,
我才導到錯誤的地方,
但車上只有A C跟我三個人,
C也被欠錢有利害關係,
而且他也老實跟我說他沒有印象
對方是不是念錯路名,
且該天遲到四小時,是因為他前一天忙著性騷擾,
沒有準備道具,當天早上才跑道具。
這些我好像前一篇都講過了,
我主要問題打在下面:
1.他說我把他道具弄壞,
列了一長串清單,但很多道具
他沒有辦法證明是我弄壞的,
然而同樣,我也無法證明我沒有弄壞,
請問這是他要舉證我弄壞,且造成他
15000的損失,還是我要舉證我沒有弄壞
2.關於弄壞道具扣薪,我當時主張
勞基法26條,雇主不能預扣薪資
作為賠償或違約,A對調解委員說:
我跟C一直都在聊天沒有做事情,
根本就是吃便當的,
我能夠舉證如下:
A.我們拍攝和附近的農民借了不少家具當道具,
這都是我去搬的,那邊的農民一定都認識我,
然而他們根本不知道我叫什麼名字,
看到臉應該認得我有去搬好幾趟東西,
但那邊再偏遠的宜蘭山區,傳老農過去,
好像有點不太方便?
B.因為在偏遠山區,我們拍攝期,
固定跟那邊一家山產店訂三餐,
都是我去拿的,所以山產店老闆一定也認得我,
但同理,真的這麼麻煩會傳他嗎?
因為如果打電話他們一定不知道我叫什麼名字。
所以我提出這些證人可行嗎?
3.在場的工作人員30幾個,照理說
都能作證我有認真工作(當然做得好壞是另一回事)
也能夠作證A打混,A人一直消失,
B打電話罵他好幾次了,吼到在場都聽得到,
但因為我是去打臨時工的,
除了ABC我知道名字外,其他人我連綽號都不知道,
只知道職銜,
且我所有證物
(拍攝期通告單,證明我們的工作時數,
還有證明A當天遲到四小時,跟我導航錯
迷路一小時毫無關係)
(因為A做的亂七八糟,第二天B就指派我,
去買所有的道具,所以根本沒花到A的錢,
這些東西都有發票)
因為雖然B對A這次的表現很不滿意,
也扣他錢,但他們畢竟是舊識,
搞不好還有利益上的糾葛
通告單、發票、甚至證人,
因為都在B那邊,如果B選擇狼狽為奸,
硬是不提供證據,或者是當A的證人一起說謊,
是不是我就完蛋了?還是在法律面前他不能說謊?
但又要怎麼舉證他是不是說謊呢?
因為我們拿不到薪水,曾經跟B討過,
因為他是這隻案子的統籌,請他跟A要,
他都敷衍說說不去做,最後還嫌煩,
把我跟C封鎖了,這實在讓我對他沒什麼信心......
4.調解委員說不能錄音,否則違法,
我想知道真的是這樣,還是只是他想規避責任的說詞,
因為向警察也會吃案,
我還是有偷錄音,如果只是他想吃案,
我就可以拿出來當證據,但假設真的違法,
我當然不能拿出來。
原因我是怕我到時候開庭,
他翻臉不認帳,我可以拿他在調解說的話,
當作部分證據,當然我不決的調解委員會包匹他,
但調解委員給我的觀感就是在現場,
他根本沒有很想認真處理這件事
(對方兇神惡煞,我一臉好欺負)
連會議記錄都沒有在寫,我怕到時候我提出證據,
請調解委員當證人,
他會說「忘記了」「沒印象」「不重要吧」
這樣不是就對資方有利嗎?
希望可以解決我的問題,謝謝!
作者: myaku524 (myaku524)   2016-11-11 15:17:00
調解委員不至於會那樣吧,但是選調解委員會比較好如果你是選比較快的那種獨立調解人,很多不是勞工局的人而是地方或工會的名望人士,他們對勞動法規沒那麼清楚另外對方說你弄壞道具,是必須由對方舉證你如何弄壞若他沒有你弄壞的實際證據(拍照或影像等),不能亂告就像公司必須舉證員工真有造成損失,才能告賠款我是覺得你遇到的這間公司蠻誇張的,2個人也才幾天薪資他們竟然寧願搞成這樣也不付錢,等你調解開庭完可以考慮公布這家公司名稱,這公司真的超雷耶 囧如果有什麼不懂的,可以去PTT的生活法律版諮詢板名PttLifeLaw,上面有些好心的律師板友可幫忙回答
作者: zankarasu (洛神花茶)   2016-11-11 15:27:00
證人你可以提出,如果山產店或那附近有監視器調出來就知道你有去了@ @,或是工作間他打電話給你手排車不合理,若應徵前沒註明要會開車,不可事後扣
作者: lihxiao (lihxiao)   2016-11-11 23:35:00
怎麼可能不能錄音 只要是你也有參與對話(電話也可) 這樣的錄音就是合法的證據 偷偷裝在房間或車子的那種錄影才不行
作者: Jasy (傑西)   2016-11-16 05:18:00
調解委員也不算是唬你,不是不能錄音而是錄了沒有用。民事訴訟法422條「調解中陳述不得作為裁判基礎」參照。http://mywoojdb.appspot.com/j11x/j11x?id=11271法務部法律決字第 0910045655 號函。調解不成立,還是忘了調解中的事吧。除非法官願傳調解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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