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是一個今年畢業的社會新鮮人,因為受了傷開刀無法從事勞力方面工作,行政等也因需
要常跑醫院而無法從事,故而選擇soho的工作型態。
在11月底時,我接了一個婚紗、婚禮的照片調色(調整白平衡、水平等等)的案子,案主
說有合約要簽,合約內容就是甲方(即案主)給乙方(我)9xx張檔案,應給付5000新台
幣。
還有乙方未能在期限內(一星期)繳交或不配合甲方進行繳件後修改即為違約,將不給付
薪資。
合約也就這兩點
我想問的是我已經在期限內繳交檔案,不符合他所想要的風格,我也修改了一星期,總共
是工作了兩個星期,其中一些照片都是按照案主給我的數值下去修改,甚至沒有改變(因
為案主不喜歡我改過的),案主依然告訴我這些照片不盡理想,還需要他自己花費一天
時間修改,然後告訴我可能不會支付全額薪資,他給了我最後交件期限,我給了卻跟我說
他要在下禮拜二才能回復我。
請問案主這樣可以嗎?我一直都沒有拿到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