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閱讀過置底的 板務規範 和 發文規範:是
◎個人徵才:
個人名稱:林小姐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來信請提供聯絡方式(電話/LINE)
以及相關操作經歷、報表、報價
◎徵求期限:徵到為止
◎工作內容描述:協助粉絲頁經營方向投放廣告,
包含粉絲頁讚、貼文互動、連結點擊,
價格依報價為主,請附上相關操作經歷及報表。
(為保護您的客戶權益,可將客戶資料移除後提供數據)
◎徵求條件:經手廣告預算$ 50,000以上Facebook廣告投手
◎交件時間:每月簽立合約後投放
◎案件預算:$ 50,000
此案件前置作業評估所需時間為:1小時(包含會議、溝通、籌備、提案、確認等)
此案件實際執行評估所需時間為:小時(包含執行、異動、修改、各層級確認等)
此案件總評估時間為:小時,換算時薪為:元/小時
(如時薪低於 133,您已違反勞基法最低薪資,請勿在此發表)
(如時薪低於 230,建議轉至 PT 板發表)
◎酬勞發放日:結案後30日內
◎是否回應所有來信:否
◎是否需要開立發票:是 (若為個人可填寫勞務報酬單)
◎是否有試稿(比稿)階段:否
⊙理想接案對象:投放經驗一年以上者佳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