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閱讀過置底的 板務規範 和 發文規範:是
(請確實閱讀過後並將項目「否」刪除)
◎個人徵才:
(以下所有欄位均為必填,若為公司徵才此項免填,並請刪除此項目)
個人名稱:Dora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徵求期限:12/25
◎工作內容描述:
販賣美妝商品的網路賣家,LOGO及名片設計
◎徵求條件:
風格偏向簡單、清新的設計師
◎交件時間:
請自行回覆可以交件的時間
◎案件預算:5000$
◎酬勞發放日:完稿後付尾款
◎是否回應所有來信: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是否需要開立發票: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是否有試稿(比稿)階段: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任何請徵才者「試作」的行為,皆為「有試稿階段」)
(如此項目填寫「否」,卻由徵才者披露實際上有試稿,則水桶 30 日並列入黑名單)
◎試稿(比稿)酬勞:
(如無試稿階段,此項目不需填寫)
⊙理想接案對象: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