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閱讀過置底的 板務規範 和 發文規範:是
◎個人徵才
個人名稱:Bibi
聯絡方法:站內信/email/語音(skype fb etc)
◎徵求期限:即刻起到徵到為止
◎工作內容描述:
英文履歷的標題大綱架構都寫好了,只剩內容需填寫,還需要幫忙cover letter
◎徵求條件:人資背景或海外公司經驗為佳但如對商業管理職有了解也歡迎,懂得美化文
字,英文程度上
◎交件時間:
理想狀況:確定接案收到大綱後初版三個工作天內,語音溝通後更改二版兩個工作日內
(天數皆可議),需雙方溝通滿意方可結案(我不會很難搞的)
◎案件預算:目前諮訊到的價格皆為1000內(不含cover letter, 不限字數),如另有條
件可議
◎酬勞時薪試算:
(商品上架(小幫手)、文章寫手、時薪教學、翻譯、業務等案件,此欄位可略過)
(最低酬勞高於 5000,或一次多件,單件最低酬勞高於 3000 時,此欄位可略過)
(填寫範例請參考 )
(若您對您的案件類型如何試算有所疑問,請來信予板務詢問。)
此案件前置作業評估所需時間為:小時(包含會議、溝通、籌備、提案、確認等)
此案件實際執行評估所需時間為:小時(包含執行、異動、修改、各層級確認等)
此案件總評估時間為:小時,換算時薪為:元/小時
(如時薪低於 133,您已違反勞基法最低薪資,請勿在此發表)
(如時薪低於 230,建議轉至 PT 板發表)
◎酬勞發放日:確認可以接案會先付ㄧ半訂金,結案時會付清尾款
◎是否回應所有來信:否
◎是否需要開立發票:否
◎是否有試稿(比稿)階段:是 / 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任何請徵才者「試作」的行為,皆為「有試稿階段」)
(如此項目填寫「否」,卻由徵才者披露實際上有試稿,則水桶 30 日並列入黑名單)
◎試稿(比稿)酬勞:
(如無試稿階段,此項目不需填寫)
⊙理想接案對象:
1. 回覆快(至少24小時內回覆)
2.不會外洩資料
3.有經驗,請附上幾個覺得成功的作品
⊙備註:
目前接洽過的譯者似乎都愛回不回郵件...可能太忙或因爲快過年了... :( 希望您是
積極的,可以越快把我解決掉,早點領錢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