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閱讀過置底的 板務規範 和 發文規範:是
◎個人徵才:
(以下所有欄位均為必填,若為公司徵才此項免填,並請刪除此項目)
個人名稱:劉小姐
聯絡方式:
◎徵求期限:發文日至徵到為止
◎工作內容描述:
拍攝地點台中
商業攝影/4H
◎徵求條件:有商業攝影或攝影相關經驗
◎交件時間:拍攝後一周之內
◎案件預算:
◎酬勞時薪試算:
以最低報案 $4000 計算
此案件前置作業評估所需時間為:0 小時(包含會議、溝通、籌備、提案、確認等)
此案件實際執行評估所需時間為:攝影 4 小時 調光影色調 8 小時 不需大修(包含
執行、異動、修改、?
此案件總評估時間為:12 小時,換算時薪為:330 元/小時
(如時薪低於 140,您已違反勞基法最低薪資,請勿在此發表)
(如時薪低於 230,建議轉至 PT 板發表)
◎酬勞發放日: 當日發放
◎是否回應所有來信: 否 錄取者回信
◎是否需要開立發票:否
◎是否有試稿(比稿)階段:否 但請附上相關過往作品
⊙理想接案對象:拍攝地點台中 需自行前往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