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閱讀過置底的 板務規範 和 發文規範:是
(請確實閱讀過後並將項目「否」刪除)
◎個人徵才:
(以下所有欄位均為必填,若為公司徵才此項免填,並請刪除此項目)
個人名稱:林小姐
聯絡方式:站內信
◎徵求期限:11/24-25
◎工作內容描述:三場人物訪談的現場平面側拍另加受訪者人像拍攝
日期為11/26, 12/3, 12/6
每場時間至多約1.5小時拍攝
地點均在台北市
◎徵求條件:需自備器材(單眼相機、鏡頭、燈)
會找角度、構圖完整
挑15張滿意作品需簡單修片(調整畫面顏色等)
交件速度快
◎交件時間:拍攝完12小時內交件
◎案件預算:拍攝完4小時內交件 3,000元∕場
拍攝完4小時後交件 2,500元∕場
◎酬勞時薪試算:
此案件前置作業評估單場所需時間為:0.5小時(包含溝通、確認等)
此案件實際執行評估單場所需時間為:5.5小時(包含執行、異動、修改、確認等)
此案件單場總評估時間為:6小時,換算時薪為:500元/小時
◎酬勞發放日:12/7 (11/26單場)、12/14 (12/3、12/6兩場)
◎是否回應所有來信: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是否需要開立發票: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是否有試稿(比稿)階段: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任何請徵才者「試作」的行為,皆為「有試稿階段」)
(如此項目填寫「否」,卻由徵才者披露實際上有試稿,則水桶 30 日並列入黑名單)
◎試稿(比稿)酬勞:
(如無試稿階段,此項目不需填寫)
⊙理想接案對象:動作快、懂得構圖、自備交通工具者
⊙備註:來信提供人像作品集者優先回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