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閱讀過置底的 板務規範 和 發文規範:是
◎個人徵才:
個人名稱:林先生
聯絡方式:站內信
◎徵求期限:
1/30
◎工作內容描述:
這份app是我的朋友要在日本創業所要開發的 功能需求蠻陽春的
需要雙系統及網頁版能出現下面三張圖片所示的功能 加上串資料庫
https://i.imgur.com/a8intFz.jpg
https://i.imgur.com/yqsvAZn.jpg
https://i.imgur.com/Pz9Sx40.jpg
◎徵求條件:
有相關製作的經驗 可以附作品
沒有則要告訴我為什麼有信心借
◎交件時間:
一兩個月
◎案件預算:
最高18萬
◎酬勞時薪試算:
(商品上架(小幫手)、文章寫手、時薪教學、翻譯、業務等案件,此欄位可略過)
(最低酬勞高於 5000,或一次多件,單件最低酬勞高於 3000 時,此欄位可略過)
(填寫範例請參考 https://goo.gl/XwXoaB )
(若您對您的案件類型如何試算有所疑問,請來信予板務詢問。)
此案件前置作業評估所需時間為:小時(包含會議、溝通、籌備、提案、確認等)
3個小時候確定需求以及要做什麼
此案件實際執行評估所需時間為:小時(包含執行、異動、修改、各層級確認等)
此案件總評估時間為:小時,換算時薪為:元/小時
60小時
(如時薪低於 140,您已違反勞基法最低薪資,請勿在此發表)
(如時薪低於 230,建議轉至 PT 板發表)
◎酬勞發放日:
頭款10%
其中一個系統好15%也確定可以跑
尾款45%
◎是否回應所有來信:是 / 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是
◎是否需要開立發票:是 / 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否
◎是否有試稿(比稿)階段:是 / 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任何請徵才者「試作」的行為,皆為「有試稿階段」)
(如此項目填寫「否」,卻由徵才者披露實際上有試稿,則水桶 30 日並列入黑名單)
◎試稿(比稿)酬勞:
(如無試稿階段,此項目不需填寫)
⊙理想接案對象:
可以提供我報價與他討論以及可以詳細告訴我後續維護費用怎麼處理的團隊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