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閱讀過置底的 板務規範 和 發文規範:是
(請確實閱讀過後並將項目「否」刪除)
◎個人徵才:
(以下所有欄位均為必填,若為公司徵才此項免填,並請刪除此項目)
個人名稱:台北 林先生
聯絡方式:站內信 or line
◎徵求期限:徵到為止
◎工作內容描述:幫助架設網站
◎徵求條件:有經驗作品可參考佳
(若無任何徵求條件,請輸入「無」)
◎交件時間:雙方協議
◎案件預算:最低30000起
◎酬勞發放日:雙方確認完成後發放
◎是否回應所有來信:否
◎是否有試稿(比稿)階段:是 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任何請徵才者「試作」的行為,皆為「有試稿階段」)
(如此項目填寫「否」,卻由徵才者披露實際上有試稿,則水桶 30 日並列入黑名單)
◎試稿(比稿)酬勞:
(如無試稿階段,此項目不需填寫)
⊙理想接案對象:
⊙備註:可站內 提供您範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