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閱讀過置底的 板務規範 和 發文規範:是
◎個人徵才:
(以下所有欄位均為必填,若為公司徵才此項免填,並請刪除此項目)
個人名稱:廖先生
聯絡方式:站內信
◎徵求期限:2019/7/31
◎工作內容描述:兩張A4大小,四格漫畫兩組,僅需能表達情緒即可,不需全身。
色鉛筆、麥克筆即可(若會壓克力水彩上色+500)
◎徵求條件:無
(若無任何徵求條件,請輸入「無」)
◎交件時間:徵到兩週內
◎案件預算:1200
◎酬勞時薪試算:
此案件前置作業評估所需時間為:1小時(包含會議、溝通、籌備、提案、確認等)
此案件實際執行評估所需時間為:3小時(包含執行、異動、修改、各層級確認等)
此案件總評估時間為:4小時,換算時薪為:300元/小時
(如時薪低於 140,您已違反勞基法最低薪資,請勿在此發表)
(如時薪低於 230,建議轉至 PT 板發表)
◎酬勞發放日:交件當天匯款,台北捷運西門或公館面交亦可
◎是否回應所有來信: 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是否需要開立發票: 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是否有試稿(比稿)階段: 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任何請徵才者「試作」的行為,皆為「有試稿階段」)
(如此項目填寫「否」,卻由徵才者披露實際上有試稿,則水桶 30 日並列入黑名單)
◎試稿(比稿)酬勞:
(如無試稿階段,此項目不需填寫)
⊙理想接案對象:學生優先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