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閱讀過置底的 板務規範 和 發文規範:是
◎個人徵才:
個人名稱:陳先生
聯絡方式:站內信
◎徵求期限:徵到為止
◎工作內容描述:團體照拍攝,不須修圖,但需現場選照片
◎徵求條件:需具有拍照設備,像燈具或布幕等
◎交件時間:拍攝完畢一周內
◎案件預算:4000-6000
(請至少提供 最低預算 $xxxx 起,或 最高預算 $oooo 以內 的預算描述)
(禁止 無實際預算,如 面議 或 來信報價等,違者水桶 30 日)
(禁止 非金錢 的酬勞支付,例如提供 免費商品使用 為酬勞條件等,違者立即刪除)
(如無法直接提供預算或報價,需進行「詢價」,請按置底板規向板務提請作業)
◎酬勞時薪試算:
(商品上架(小幫手)、文章寫手、時薪教學、翻譯、業務等案件,此欄位可略過)
(最低酬勞高於 5000,或一次多件,單件最低酬勞高於 3000 時,此欄位可略過)
(填寫範例請參考 https://goo.gl/XwXoaB )
(若您對您的案件類型如何試算有所疑問,請來信予板務詢問。)
此案件前置作業評估所需時間為:1小時(包含會議、溝通、籌備、提案、確認等)
此案件實際執行評估所需時間為:1小時(包含執行、異動、修改、各層級確認等)
此案件總評估時間為:2.5-4小時,換算時薪為:1500元/小時
(如時薪低於 140,您已違反勞基法最低薪資,請勿在此發表)
(如時薪低於 230,建議轉至 PT 板發表)
◎酬勞發放日:交件後立刻匯款或付現
◎是否回應所有來信:是
◎是否需要開立發票:否,但要有收據(非正式的也可以)
◎是否有試稿(比稿)階段:否
⊙理想接案對象:皆可
⊙備註:我們是一個桃園的舞蹈社,在9/15(日)的時候會需要拍攝團體的劇照,
時間會是早上時段,預計最少2.5小時,最多不超過4小時,
大部分都是團體,小部分會是個人,照片會需要當場拍完做選擇,不需要修圖
如果拍攝時間沒有超過2.5小時的話就以2.5小時做計算,超過就以每半小時記
拍攝的地點在桃園縣政府的演藝廳內,會麻煩您準備拍攝的器材,像燈或布幕等
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詢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