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商業文案/文案寫手/社群小編(已徵到謝謝)

作者: Gatsby101 (Gatsby)   2020-02-12 22:59:39
◎我已閱讀過置底的 板務規範 和 發文規範:是
(請確實閱讀過後並將項目「否」刪除)
◎個人徵才:
(以下所有欄位均為必填,若為公司徵才此項免填,並請刪除此項目)
個人名稱:何先生
聯絡方式:站內信或信箱 [email protected]
◎徵求期限:徵到為止
◎工作內容描述:
1.商業文案撰寫、BLOG、FB文案寫手
2.FB文案、活動宣傳、官網BLOG文章
3.每篇 100-300 字內,以原創為主
4.文章需經審稿後公開,且不得任意刪除
5.文章需發布至少兩個平台以上,如FB、部落格、IG、LINE粉絲團等
6.文案及照片需授權供我方運用
PS.主要以文案為主,圖片有美編可以配合
◎徵求條件:
了解美容相關者佳,台中市佳
以上『非』必要條件
◎交件時間:
每周2-3篇,可長期配合者佳,合作期間視需求洽談
◎案件預算:
$250-300篇,一周至少兩篇
◎酬勞時薪試算:略過(依上項 案件計酬)
此案件前置作業評估所需時間為:0小時(包含會議、溝通、籌備、提案、確認等)
此案件實際執行評估所需時間為:1小時(包含執行、異動、修改、各層級確認等)
此案件總評估時間為:1小時,換算時薪為:250元/小時
(如時薪低於 140,您已違反勞基法最低薪資,請勿在此發表)
(如時薪低於 230,建議轉至 PT 板發表)
◎酬勞發放日:
每月十日以前
◎是否回應所有來信:否,請提供文章作品供試讀,適合者會回信。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是否需要開立發票: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是否有試稿(比稿)階段:否,提供文章作品參考即可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任何請徵才者「試作」的行為,皆為「有試稿階段」)
(如此項目填寫「否」,卻由徵才者披露實際上有試稿,則水桶 30 日並列入黑名單)
◎試稿(比稿)酬勞:無試搞,提供文章作品參考即可
(如無試稿階段,此項目不需填寫)
⊙理想接案對象:
準時交稿、好溝通,有充足寫作經驗,如有需要希望見面溝通一次,
因此以台中工作者為佳,如能力適當則無此需要。
⊙備註:
站內信或信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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