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發表後即代表您已閱讀過置底的 板務規範 和 發文規範。
以下各項 ◎ 欄位為必填,請確實填寫;
各項 ⊙ 欄位為選填,請按需求填寫。
違反者第一次刪除,第二次水桶,三次以上退文 水桶處置。
徵才發佈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私下清除徵才內容」,如有需要請向板務申請。
發文前以上文字請按 加 刪除
◎我已閱讀過置底的 板務規範 和 發文規範:是 / 否
(請確實閱讀過後並將項目「否」刪除)
◎個人徵才:
個人名稱:Ferris
聯絡方式:站內信或是[email protected]
◎公司徵才:
(以下所有欄位均為必填,若為個人徵才此項免填,並請刪除此項目)
公司名稱:
公司統編:
公司地址:
公司電話:
聯絡方式:
◎徵求期限:
徵到為止
◎工作內容描述:
替Bee fashion香港青年樂隊作曲填詞,樂隊想在台灣收歌。
◎徵求條件:
有作曲或填詞相關作品
◎交件時間:
來信詳談
◎案件預算:
最低預算 $10000起,或來信報價填詞或作曲費
◎酬勞時薪試算:
(商品上架(小幫手)、文章寫手、時薪教學、翻譯、業務等案件,此欄位可略過)
(最低酬勞高於 5000,或一次多件,單件最低酬勞高於 3000 時,此欄位可略過)
(填寫範例請參考 https://goo.gl/XwXoaB )
(若您對您的案件類型如何試算有所疑問,請來信予板務詢問。)
此案件前置作業評估所需時間為:小時(包含會議、溝通、籌備、提案、確認等)
此案件實際執行評估所需時間為:小時(包含執行、異動、修改、各層級確認等)
此案件總評估時間為:小時,換算時薪為:元/小時
(如時薪低於 140,您已違反勞基法最低薪資,請勿在此發表)
(如時薪低於 230,建議轉至 PT 板發表)
◎酬勞發放日:
詞曲確認後三日內
◎是否回應所有來信:否
否
◎是否需要開立發票:否
否
◎是否有試稿(比稿)階段: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任何請徵才者「試作」的行為,皆為「有試稿階段」)
(如此項目填寫「否」,卻由徵才者披露實際上有試稿,則水桶 30 日並列入黑名單)
⊙理想接案對象:
有作曲填詞相關作品,具音樂背景為佳
⊙備註:
香港青年樂隊經紀公司代徵,來信請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