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閱讀過置底的 板務規範 和 發文規範:是
◎公司徵才:
公司名稱:勒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統編:82952049
公司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二段31之1號11樓之6
公司電話:02-22504801
聯絡方式:Googl表單:https://forms.gle/MMUB6rovXL3woXXT9
◎徵求期限:109年9月底
◎工作內容描述:
美妝保養品預計放在官網、FB、IG、eDM等的廣告圖片介紹製作
希望再找1-2位可長期配合的設計師
主要做:
1. 文章圖片設計
2. FB粉絲團圖片設計
3. Banner/商品圖片設計
4. EDM等
◎徵求條件:
需提供相關經驗與作品集(banner設計)
請多多提供一些您的作品讓我們參考
因為我們公司賣得比較偏民生消費品
所以如果有與消費品配合經驗或與通路配合經驗更好~
◎交件時間:
偶爾需要急件1-2天內完成
正常大約是3-4天內交件即可
◎案件預算:
網站圖片: 500/張 (或自行報價)
Banner : 1200/張 (或自行報價)
Resize一式:150/張 (或自行報價)
◎酬勞時薪試算:
按件計酬
(商品上架(小幫手)、文章寫手、時薪教學、翻譯、業務等案件,此欄位可略過)
(最低酬勞高於 5000,或一次多件,單件最低酬勞高於 3000 時,此欄位可略過)
(填寫範例請參考 https://goo.gl/XwXoaB )
(若您對您的案件類型如何試算有所疑問,請來信予板務詢問。)
此案件前置作業評估所需時間為:小時(包含會議、溝通、籌備、提案、確認等)
此案件實際執行評估所需時間為:小時(包含執行、異動、修改、各層級確認等)
此案件總評估時間為:小時,換算時薪為:元/小時
(如時薪低於 140,您已違反勞基法最低薪資,請勿在此發表)
(如時薪低於 230,建議轉至 PT 板發表)
◎酬勞發放日:月結30天
◎是否回應所有來信: 否
◎是否需要開立發票:是或者提供勞報單
◎是否有試稿(比稿)階段:否
⊙理想接案對象: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