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閱讀過置底的 板務規範 和 發文規範:是
(請確實閱讀過後並將項目「否」刪除)
◎個人徵才:
(以下所有欄位均為必填,若為公司徵才此項免填,並請刪除此項目)
個人名稱:陳先生
聯絡方式:LINE:steven10603
◎公司徵才:
(以下所有欄位均為必填,若為個人徵才此項免填,並請刪除此項目)
公司名稱:
公司統編:
公司地址:
公司電話:
聯絡方式:
◎徵求期限:月底
◎工作內容描述:擔任比賽的紀錄,包含以下
打者的打擊成績、投手用球數、守備成績,
每場會有兩位紀錄員,一場2.5小時
◎徵求條件:懂棒球規則,有經驗者佳
(若無任何徵求條件,請輸入「無」)
◎交件時間:11/14
◎案件預算:450元/一場
(請至少提供 最低預算 $xxxx 起,或 最高預算 $oooo 以內 的預算描述)
(禁止 無實際預算,如 面議 或 來信報價等,違者水桶 30 日)
(禁止 非金錢 的酬勞支付,例如提供 免費商品使用 為酬勞條件等,違者立即刪除)
(如無法直接提供預算或報價,需進行「詢價」,請按置底板規向板務提請作業)
◎酬勞時薪試算:450/一場
(商品上架(小幫手)、文章寫手、時薪教學、翻譯、業務等案件,此欄位可略過)
(最低酬勞高於 5000,或一次多件,單件最低酬勞高於 3000 時,此欄位可略過)
(填寫範例請參考 https://goo.gl/XwXoaB )
(若您對您的案件類型如何試算有所疑問,請來信予板務詢問。)
此案件前置作業評估所需時間為:小時(包含會議、溝通、籌備、提案、確認等)
此案件實際執行評估所需時間為:小時(包含執行、異動、修改、各層級確認等)
此案件總評估時間為:小時,換算時薪為:元/小時
(如時薪低於 140,您已違反勞基法最低薪資,請勿在此發表)
(如時薪低於 230,建議轉至 PT 板發表)
◎酬勞發放日:比賽後當日匯款
◎是否回應所有來信:是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是否需要開立發票: 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是否有試稿(比稿)階段:是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任何請徵才者「試作」的行為,皆為「有試稿階段」)
(如此項目填寫「否」,卻由徵才者披露實際上有試稿,則水桶 30 日並列入黑名單)
◎試稿(比稿)酬勞:400元/場
(如無試稿階段,此項目不需填寫)
⊙理想接案對象: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