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閱讀過置底的 板務規範 和 發文規範:是
(請確實閱讀過後並將項目「否」刪除)
◎公司徵才:
(以下所有欄位均為必填,若為個人徵才此項免填,並請刪除此項目)
公司名稱:采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統編:42822181
公司地址: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北路一段2號11樓之3
公司電話:02-23140336
聯絡方式:[email protected]
◎徵求期限:
即日起~11/23
◎工作內容描述:
至活動現場進行採訪及撰稿,攝影部分公司會另外安排
◎徵求條件:
1. 住中部(台中、雲林為佳)及高雄
2. 有採訪寫作經驗(無作品者請勿寄信,作品與履歷請一併提供)
3. 自備交通工具
◎交件時間:即日起~12/10
◎案件預算:1.5元/1字,按字計酬,每篇1500-2000字
(請至少提供 最低預算 $xxxx 起,或 最高預算 $oooo 以內 的預算描述)
(禁止 無實際預算,如 面議 或 來信報價等,違者水桶 30 日)
(禁止 非金錢 的酬勞支付,例如提供 免費商品使用 為酬勞條件等,違者立即刪除)
(如無法直接提供預算或報價,需進行「詢價」,請按置底板規向板務提請作業)
◎酬勞時薪試算:
(商品上架(小幫手)、文章寫手、時薪教學、翻譯、業務等案件,此欄位可略過)
(最低酬勞高於 5000,或一次多件,單件最低酬勞高於 3000 時,此欄位可略過)
(填寫範例請參考 https://goo.gl/XwXoaB )
(若您對您的案件類型如何試算有所疑問,請來信予板務詢問。)
此案件前置作業評估所需時間為:小時(包含會議、溝通、籌備、提案、確認等)
此案件實際執行評估所需時間為:小時(包含執行、異動、修改、各層級確認等)
此案件總評估時間為:小時,換算時薪為:元/小時
(如時薪低於 140,您已違反勞基法最低薪資,請勿在此發表)
(如時薪低於 230,建議轉至 PT 板發表)
◎酬勞發放日:稿費於出刊隔月(目前採訪為1月出刊)30日前轉帳。
◎是否回應所有來信: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是否需要開立發票: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是否有試稿(比稿)階段: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任何請徵才者「試作」的行為,皆為「有試稿階段」)
(如此項目填寫「否」,卻由徵才者披露實際上有試稿,則水桶 30 日並列入黑名單)
◎試稿(比稿)酬勞:
(如無試稿階段,此項目不需填寫)
⊙理想接案對象:有多次採訪及寫作經驗,居住地為中部及高雄為佳
⊙備註:
1. 必備基本資訊:現居地、交通工具、採訪資歷及作品、近照、族裔及使用語言
2. 採訪撰稿,1.5元/1字,按字計酬,每篇1500-2000字,受訪者由公司指定。
3. 採訪至交稿作業期約10天。
4. 聯絡人0922-273249黃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