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閱讀過置底的 板務規範 和 發文規範:是
◎個人徵才:
(以下所有欄位均為必填,若為公司徵才此項免填,並請刪除此項目)
個人名稱:鄭先生
聯絡方式:寄簡歷至[email protected]
◎徵求期限:目前只徵一位,徵到為止
◎工作內容描述:
1.協助影像製作前置相關工作
2.協助影像拍攝現場場務工作
3.有時會協助我這邊其他專案的內容,像是自媒體頻道、標案企劃書等。
4.有時會協助我一起跑業務或是廣告策略行銷相關工作。
◎徵求條件:
1.希望是負責且細心的性格。
2.沒太多經驗我不介意,我都可以帶你,但務必細心。
3.若有其他擅長部份也可告知我。
4.除了固定助理相關工作,若你也有過企劃或剪輯等經驗,我也會視case撥多做的費用給
你,但希望是能力到那裡就實際說,不要誇大。
◎案件預算:1200-1850/日
(請至少提供 最低預算 $xxxx 起,或 最高預算 $oooo 以內 的預算描述)
(禁止 無實際預算,如 面議 或 來信報價等,違者水桶 30 日)
(禁止 非金錢 的酬勞支付,例如提供 免費商品使用 為酬勞條件等,違者立即刪除)
(如無法直接提供預算或報價,需進行「詢價」,請按置底板規向板務提請作業)
◎酬勞時薪試算:除了拍攝、會議、業務行程,其餘自行安排時間,工時4-8小時/日
時薪230起
(商品上架(小幫手)、文章寫手、時薪教學、翻譯、業務等案件,此欄位可略過)
(最低酬勞高於 5000,或一次多件,單件最低酬勞高於 3000 時,此欄位可略過)
(填寫範例請參考 https://goo.gl/XwXoaB )
(若您對您的案件類型如何試算有所疑問,請來信予板務詢問。)
此案件前置作業評估所需時間為:小時(包含會議、溝通、籌備、提案、確認等)
此案件實際執行評估所需時間為:小時(包含執行、異動、修改、各層級確認等)
此案件總評估時間為:小時,換算時薪為:元/小時
(如時薪低於 140,您已違反勞基法最低薪資,請勿在此發表)
(如時薪低於 230,建議轉至 PT 板發表)
◎酬勞發放日:每月10日
◎是否回應所有來信: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是否需要開立發票:否
(請留下適用項目並刪除其他)
⊙理想接案對象:
負責、細心。
⊙備註:
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