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試寫的文案被拿去用

作者: louiswei1986 (CPdemon)   2023-02-17 13:36:49
※ 引述《fffrrr (fr)》之銘言:
: 我是否還是能直接要回我的500?(數字打出來都覺得好好笑^^)
我覺得你就直接寄存證信函,
主張對方侵害著作權,
如果他不買斷就會提告,
你也最好留存證據舉證他使用了多久,
屆時可以主張他用你的文案得利。
: 之前和業者往來的情況都很好
: 我目前沒有要鬧僵的意思,只是想先上來請益這樣要怎麼做好?
如果沒有要鬧僵當然就是問窗口怎麼會有這狀況,
賣他個人情就是委婉地請他下架,
並告知是因為不希望他為難才沒有提告。
: 延伸問題
: 這件事也讓我想到
: 有時會遇到一篇文案要放好幾個地方的,例如FB+IG
: 之前也是想說都同樣內容,就算同一個費用,除非要另外排版會收排版費
: 想問大家也是這樣收費嗎?
我個人對於文案是沒有太在乎使用範圍,
圖片的話會識需求提供尺寸,
如果大圖他要用在小的地方我也無所謂,
至於什麼情況要不要收費就看你個人,
你要維持好關係就給點方便,
你覺得這樣心有不甘就一切照規定。
: 但如果是又放社群又放官網,那是否已經算是產品或品牌文案了
: 還是用社群貼文的費用去收?
一樣,如果你想做人情就說這次沒關係,
但未來產品文案還是要照產品文案計費,
應該說建議你自己也要區隔,
如果你寫產品文案跟社群文章都是一樣的,
那你怎麼說服業主付更多的錢?
畢竟認知上,你付出的心力跟知識都是一樣的。
: 又如果今天是我這樣的情況
: 假設是寫社群文案,也結案付款了
: 因為業者已對內容付費
: 這是否代表業者可以自行擷取內容拿去放在其他地方?
: 或是如果要用在當初沒約定好的地方,應該有額外收費?
: 大家怎麼想呢? 會把這件事列在合約裡嗎?  先謝謝回
總之,這事情沒有標準,一切看你跟業主的關係,
如果你很在意你就可以先寫進去,
但除非你是長約,否則每次都有機會跟業主討論,
對方不能接受那就不要再配合囉,
不過多數時候我覺得和氣生財啦,
不要為了那些小事情爭執。
作者: gto3ping (麻辣教師3P中)   2023-02-17 17:08:00
告不成啦 別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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