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閱讀過置底的 板務規範 和 發文規範:
(請確實閱讀過後並將項目「否」
◎個人徵才:
(以下所有欄位均為必填,若為公司徵才此項免填,並請刪除此項目)
個人名稱:林小姐
聯絡方式:站內信
◎徵求期限:9/10 2200
◎工作內容描述:
9/12週二
9:30-14:30協助棚景拍攝現場(in 台北的室內攝影棚) *中午供餐、有休息時間。
14:30-16:30 移動至外景現場(需自備交通工具),協助引導周圍行人交通
工作項目:
1、協助道具佈置與復原
2、注意受訪人鏡頭前妝髮、服裝整齊
3、製片與客戶溝通與過檔
4、工作人員點餐(外送平台)、領取餐點
5、外景協助行人引導,不影響拍攝
6、清點有效收據、發票
◎徵求條件:
廣電、大傳相關科系佳
未來有志成為製片的在學生可
◎交件時間:無
◎案件預算:$2,500 / OT: 每半小時250元
(請至少提供最低預算 $xxxx 起,或最高預算 $oooo 以內的預算描述)
(禁止無實際預算,如面議或來信報價等,違者水桶 30 日)
(禁止非金錢的酬勞支付,例如提供免費商品使用為酬勞條件等,違者立即刪除)
(如無法直接提供預算或報價,需進行「詢價」,請按置底板規向板務提請作業)
◎酬勞時薪試算:$312.5
(商品上架(小幫手)、文章寫手、時薪教學、翻譯、業務等案件,此欄位可略過)
(最低酬勞高於 5000,或一次多件,單件最低酬勞高於 3000 時,此欄位可略過)
(填寫範例請參考 https://goo.gl/XwXoaB )
(若您對您的案件類型如何試算有所疑問,請來信予板務詢問。)
此案件前置作業評估所需時間為:1小時(包含會議、溝通、籌備、提案、確認等)
此案件實際執行評估所需時間為:7小時(包含執行、異動、待機、各層級確認等)
此案件總評估時間為:8小時,換算時薪為:312.5元/小時
(如時薪低於 140,您已違反勞基法最低薪資,請勿在此發表)
(如時薪低於 230,建議轉至 PT 板發表)
◎酬勞發放日: 當天簽勞報請領單,拍攝完後現付。
◎是否回應所有來信:否
◎是否需要開立發票:否
◎是否有試稿(比稿)階段:否
◎試稿(比稿)酬勞:
(如無試稿階段,此項目不需填寫)
◎理想接案對象:反應靈活、觀察力佳
跟過拍攝現場有經驗者(知道收音時,手機要關靜音)
以及懂得遇到問題,可先想辦法解決的人
◎備註:
來信應徵簡單介紹自己,併請說明
1、在學/畢業校系。
2、您曾參與拍攝的經驗—簡單列出「主題跟職位」
2、請舉出「在拍攝現場,您認為最重要的三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