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禮記祭統篇第四段
既內自盡,又外求助,昏禮是也。
故國君取夫人之辭曰:「請君之玉女與寡人共有敝邑,事宗廟社稷。」
此求助之本也。
夫祭也者,必夫婦親之,所以備外內之官也;官備則具備。
水草之菹,陸產之醢,小物備矣;
三牲之俎,八簋之實,美物備矣;
昆蟲之異,草木之實,陰陽之物備矣。
凡天之所生,地之所長,茍可薦者,莫不咸在,示盡物也。
外則盡物,內則盡志,此祭之心也。
我只看到闡述婚禮的意義
沒看到臧否其他各家學說
也許我的古文理解力過於貧弱
這段話確實臧否了各家學說也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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