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拜年及新年大掃除

作者: dragonsix (Nazca)   2016-02-08 11:31:11
各位板友午安,這理是版工龍六。新的一年,希望靈學版能有更多交流與討論。
1.
話雖如此,各位或許已經注意到了,版上經過了一輪掃除。在此提醒cinyamun16版友,如
果想要詮釋自己的宗教理念,作法可以多加考慮一下。隨便把一堆看似相關的關鍵字丟上
來就要大家相信對於交流是沒有意義的。動漫人物要形成信仰也沒有你想得那麼簡單。
這麼喜歡黃猿的話,請寄信給日本JUMP本部,請尾田多給他一點出場機會。再有下次,
就是劣文處理了。(如果有人覺得他寫得都是真知灼見,可以來信向我反應)
2.
靈學與marvel版的區別、人氣、定位都不太相同。有一個基本的概念是:這裡的板友大部
分對於神祕的知識有好奇心,或者有一些自己的解釋,於是在這邊交流。這是我初到靈版
時的感覺。當了版主以後,我知道各位都有自己的個人現實,為了避免過度的我慢干擾這
塊版面的交流,在管理上我比較放任。沒吃過雅量,也應該看過雅量的課文。
這一年我時常接到檢舉,麻煩的是看完前後文以後實在找不到立案的理由。大部分的情況
是這樣的:你覺得自己很有體會,貼了一篇文章吃了一堆嘲諷,跟人家吵,吵不過別人,
就覺得自己很委屈,於是向板主告狀。
新的一年,你應該長了一歲,知道這是沒有用的。
版主斷案的標準是板龜。希望我幫你刪推文,或者要我幫你請作者刪推文以前,這些都不
是板龜給我的權力。你覺得對方人身攻擊,但我怎麼看事實都是你的心太過玻璃。你覺得
自己心存善念,但善良從來不是靈界的通行證。這裡講道理,你寫的東西體系再怎麼完善
也可能沒有。
走進靈的領域,請為自己的發言還有人身安全負責。當然,過線的地方我還是會處理的。
3.
道理是通向神祕的通行證,幻想不是,新的ㄧ年跟大家拜個年,希望接下來能夠看到更多
解除疑惑與迷思的文章。
                               龍六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6-02-08 11:42:00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事實」看到。我也認同不能基於事實討論毫無意義(悠悠飄走)若他們哪邊說的是事實 那到至少有所啟發 但不是但我想 不是事實不明 關鍵比較偏向「立場」為什麼貼文就應被嘲諷 機歪你是嘲諷版啊 那寫清楚啊 假掰掛個版主囂張成這樣 不過是個屁而已
作者: dragonsix (Nazca)   2016-02-08 17:43:00
那個...我沒有嘲諷妳的意思。這裡寫的是我處理版務的原則不過,建議妳還是加強情緒控管的好。
作者: lovedora723 (404 Not Found)   2016-02-08 18:58:00
版主終於工作了...
作者: 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2016-02-08 19:25:00
當版主就是這樣 聽了a b 就說偏立場,聽了b,a 就罵偏心兩邊都不聽,一起被認同對方。兩邊一起調和,還是一起中箭龍六辛苦了
作者: booin (小山No.1)   2016-02-08 19:43:00
就是做什麼都會得罪人啊 因為當事人不爽 一不爽還有理智可言? 人都這樣啊不是很正常 正氣?這叫正氣?
作者: punck   2016-02-08 23:40:00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事實,這句話或許有的吵了XD舉例來說 你因為看不見A(例如 神),所以否定它的存在這思路基本上看起來應該沒錯舉例來說地球上存在一個X老頭,但我的生活圈從來就沒有X的存在或活動的跡象,我因而否定X的存在(茶)但或許在這地球上的某個角落,X其實還是存在
作者: dontblame (占卜師)   2016-02-08 23:44:00
兩位版主做的很棒呀
作者: punck   2016-02-08 23:44:00
只不過我這輩子打死都見不到X~我從來就沒碰到神,就算碰到也是一定會開婊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6-02-08 23:45:00
若我說的是事實 那我多委屈想過嗎?
作者: punck   2016-02-08 23:46:00
宗教是個台階 是個階段 但從來宗教就不是真理說的要是事實,那來驗證的絕對不是版友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6-02-08 23:47:00
但我不代表宗教 沒宗教自己通靈到來相認過
作者: punck   2016-02-08 23:47:00
因為某些版友就是跟神無緣,解釋再多亦無益處能夠驗證事情的就只有自己的微薄的推理和推斷外人不會幫你驗證的 哪來的傢伙這麼閒去幫你驗證像我自己有了法寶 就幾乎完全不相信宗教了因為沒有神 可以通得過法寶攻擊力的驗證要是 是真的絕對神哪裡會怕我手上的幾個小法寶可惜就像世界上的人 沒有一個是可以抵擋得了子彈和利刃人總是會死的 世界上也不存在真正的 絕對神萬物出生來就帶著死亡,也是定律推廣宗教當然是有問題存在的 因為沒有神是真正永生的
作者: dragonsix (Nazca)   2016-02-09 00:03:00
punck你又扯遠了...嘛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6-02-09 00:20:00
雖說我知道 但為何委屈的是我 平白受人身攻擊 且徹知所有
作者: mydeargf (用Moptt上線,有事可來信)   2016-02-09 00:23:00
話說我覺得玻璃心這詞也蠻容易惹怒人的 XD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6-02-09 00:24:00
被慢與... 就算認定非事實 但我文沒攻擊人 版工何以認定被言語攻擊是「應該」的?我是嫉惡如仇 什麼應控制情緒
作者: moon7361 (coffee)   2016-02-09 00:31:00
辛苦了!新年快樂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6-02-09 00:35:00
X一邊說著怪力亂神 一邊骨子裡徹底不認為其存在繼否定掉善 又以「再完善也」來否定怪力亂神 所以 此處而且還是版主的發言 正是此版之定位ㄚ!真誠實不再這浪費時間。要你處理也是基於不浪費精神在無謂的事情畢竟版規說不能刪 不然我直接刪推文就好了
作者: 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2016-02-09 02:13:00
雖然我不知道龍六判了什麼,但是若判決由版主的觀念來判斷誰的說法比較附合版主的價值觀,那你們可慘了...版上有90% 我都覺得鬼扯的,是不是要都水桶變成一言堂?所以我們只看有沒有違規,不去當法官判誰的說法是對是錯..版上之前有些人都賴版主,就是因為覺得自己是對的,別人錯但是你以為只有你覺得自己說的是對的嗎?每個人都覺得自己說的是對的別人是錯的,尤其是爭論時....好好思考這幾點 1)道理說得對但違規 2)說理說得錯但不違規這兩種人我們要判誰水桶? 當然是判道理說得正確但違規的只像現實中,只要違反法律,就算是對方有錯你也要坐牢。不違規的同時也不動氣,這就是一種修行,請大家加油
作者: mydeargf (用Moptt上線,有事可來信)   2016-02-09 09:33:00
是99.999趴吧 XD
作者: doit3210 (gogog)   2016-02-09 11:07:00
太過份了,居然欺負via正妹,不管,就是要給噓,顆顆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6-02-09 12:08:00
所以意思說我大地震前發行善勸世文道德錯了嗎?喔喔喔這裏當版主的生命怎麼了 比起殘磚瓦礫下的殘骸 你們還有不平衡喔剛還沒睜開眼畫面就是身體斷一半的 地基裏也有待更久的勸世文你們叫做錯 那就你們去挖。你們去擔,我也樂得清淨呢
作者: doit3210 (gogog)   2016-02-09 12:29:00
別真的認真了,這邊是玩耍區
作者: dragonsix (Nazca)   2016-02-09 13:33:00
行善勸世沒有錯,但沒有人有義務接受你的價值觀把兩件不相干的事情拿來強行連結是錯誤的地震與否與因果無關,你這樣的說法對受難者很失禮我認可神秘,也置身於其中。這沒有妳想得這麼簡單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6-02-09 13:46:00
你仔細想想哪個重要吧(菸。
作者: 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2016-02-09 14:12:00
如果你違規應該是已被水桶。所以我猜想,dragonsix判的應該是 兩人都不違規,衹是想法不通。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6-02-09 14:19:00
總之難十全十美 但無針對性 vs有針對性的人身攻擊後者哪裡合理麻瓜的世界真令我厭惡
作者: 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2016-02-09 14:23:00
人身攻擊是違規,但要提出違規的攻擊字眼才能判喔不然板主也不知哪一句人身攻擊啊有些事計較不完的啦,不能太認真,不然就氣著自己罷了啊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6-02-09 14:25:00
Waste of time。每一句
作者: 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2016-02-09 14:26:00
反對跟人身攻擊不一樣啊,你得找出有人身攻擊的字眼啊
作者: esa2 (翅)   2016-02-09 18:29:00
簡單一句覺得有被人身攻擊,版主判決不服之類的請去pttlaw申訴,謝謝。在這吵是?哈。在去law看了一下貌似沒在處理這種問題,應該去BoardCour才對xD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2-09 19:02:00
別亂教…不服判決認為溝通無效去找小組,不過亂申訴自己會先被桶
作者: x7008261 (Noway)   2016-02-09 20:19:00
我個人是蠻喜歡這個版,感覺就是言論很自由,而且版中有很多高人,有些論點講的也不錯!!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16-02-12 00:56:00
賴板主....是指不熟悉民俗歇後語亂判嗎XDDD???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02-14 23:20:00
某V你還知道人身攻擊很糟糕呀,上次是我不想檢舉你罷了
作者: Lang90 (六條御息所)   2016-02-15 02:14:00
使用人蔘攻擊,祝大家意平氣順又健康喔。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6-02-15 11:24:00
樓上兩個我哪時罵你們幹你娘 你們一直違規還在亂講你們再掰啊!再掰呀
作者: Lang90 (六條御息所)   2016-02-15 15:23:00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02-16 08:55:00
我不是在跟你打官司,你過得去自己心理那關說你都沒人身攻擊的話,那我就當作你只是不懂社交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6-02-16 09:29:00
請你先自己介紹你有什麼社交價值
作者: 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2016-02-16 10:42:00
大家說話都放尊重點吧,言語造成別人不舒服就需要調整了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6-02-16 10:51:00
我說了 我厭惡麻瓜 也說非交友 處理一些cp比(效益精神比)高的有意義費精神的事。Airlow把我另有內容的字句視為它定義的意義 若我省事那我反正意思寫的也清楚 我也不是精神科醫生 不是我的責任我有選擇做其他事的自由不予理會也罷我說明是為省事 非閒聊 否則不說也罷
作者: dragonsix (Nazca)   2016-02-16 13:12:00
我得說,原文我有看。我可以理解viable不舒服的原因從板規上來說,對方並沒有踩線。事實上我也只能針對當事人作提醒而已。而且,soul板一貫的方針是平等面對立論方與質疑方的當然,無謂的諷刺希望可以避免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02-16 13:48:00
你在PTT發文,與版友互動,就是在社交,你不知道怎麼和諧得處理這種與版友間的關係,就是不懂社交,不是真的要你去跟某某人做朋友,只是最基本的人際溝通能力罷了我說我不是要跟你打官司,所以你也不用解釋那麼多,反正證據你自己都刪文刪掉了,所以才說你自己本心過得去就好本來同意你刪掉就是覺得這事也過了就算,但看到你指責別人人身攻擊就很想知道你是不是完全不覺得自己有攻擊過人呀?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6-02-16 14:20:00
因某a言行方向與我目的不同 我是多次警告以以閒聊檢舉他的就我的話是不想與認知能力錯亂的經神病患浪費唇舌的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02-16 16:42:00
"認知能力錯亂的精神病患"是指我嗎?你那天好像還講了我其他話,大概都是這個程度的言論所以你都不覺得你這樣是在人身攻擊,別人說了不順你意的話甚至只是對事不對人,就是人身攻擊你?提醒一下,在這篇的推文你就無法刪了,自己好自為之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6-02-16 17:15:00
喔 你是說我很嬌縱?是啦 我家境太好養成的 你知道 我家境好到我媽至今不只不會email連windiws也沒用過不過 我是在酒店坐檯嗎?不是吧你要是吃飽撐著 去關心弱勢團體 只說不做叫做假道學少講成你比較有修為一樣啦 假掰喔對 我媽的身心障礙每月幾千的補助之前還被砍 大家的都如此的善良政府最有為了!社會美好到不知道該怎麼辦!!真令人難以不屑啊!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02-16 17:43:00
我不是說你很嬌縱,你這一大串到底哪來的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6-02-16 17:43:00
以至於我超想跟表裏如一的各位善人social的 抱歉 我就是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6-02-16 17:44:00
是我中文不好寫的你都看不懂,還是我麻瓜不懂你在想啥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6-02-16 17:45:00
憨厚憨慢講話捏 厚 超需要各位大善人指點的蛤你們這麼有能力 真是對我不可或缺呢~~:)right~isn't it
作者: loeawei (初始有六)   2016-02-16 19:27:00
看到樓上到處引戰,大概這世界都是欠他的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6-02-16 21:08:00
若不喜看刪掉啊沒逼你看不過某l我有沒有跟你說過我看到你殺人滅跡 好啦 你會承認的話明天大概天要下著紅雨了 你知道你道德程度低嗎?
作者: loeawei (初始有六)   2016-02-16 21:37:00
真的有病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6-02-16 21:38:00
你看 你引戰你知道無良知就如你一樣嗎?也許你是承認了 那我猜錯了 是嘛 說我有病喔 確實是不掩飾罪惡的人毫無良知還坦然不否認 嘖嘖嘖
作者: loeawei (初始有六)   2016-02-17 03:13:00
找心理跟精神醫生吧,在這裡發幻想妄念文是沒有用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處理精神病症十幾年了,真正需要同情的少之又少,絕大部分都是在浪費國家社會資源跟醫療健保的
作者: Lang90 (六條御息所)   2016-02-17 04:12:00
好啦,某L其實是說咱家啦,咱家殺人滅口之,類的事常做,被看到就看到了,反正鴿子沒空處理,,不過話說回來,這位喔,大家就放給她自己演就好。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6-02-17 09:25:00
嗯 演成大家都具道德良知與修養水準。我真是神經病
作者: dragonsix (Nazca)   2016-02-17 10:21:00
viable,我確認一下,妳真的不覺得自己現在這樣的說話方式是不利於溝通的嗎?我得說,比起妳當初附給我的文章,妳現在說的可過份的多?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6-02-17 10:57:00
喔 你是版主喔 記性不太好app看不到版主名單 對了喔你有收到檢舉信啊?你都沒回覆不是系統寄丟了喔
作者: dragonsix (Nazca)   2016-02-17 11:14:00
妳丟一個網址,連檢舉的條目都沒有,我是要管甚麼阿...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6-02-17 11:26:00
我現在在怪你嗎?不過我都不知道你是講「溝通」的呢
作者: loeawei (初始有六)   2016-02-17 22:02:00
看到樓上的動不動就說要告人也挺無奈的,不才修了六法過了四等司法資格,不知道誰告誰比較兇悍呢?v有興趣可一試之前懶得理你,也不過是無利可圖罷了,眾人容忍你,倒成了自大狂了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6-02-17 22:20:00
喔好啦 唯冠的結構技師都比你唸法律的弱 你更會搞人脈基督教也要人為世界和平要圓融不尖銳不批判人人好der~~大家都睜隻眼閉隻眼多和諧齁~~美好的社會就差我閉嘴了像前幾天剛下台的行政院長也空污相關領域的 空氣那麼爛沒人婊他 這都是個性好的重要啊 :)個性圓融是建設出友愛的社會的關鍵呀呀呀當溫拿不當魯蛇 一切都是為了更美好的生活更美好的環境!不過 我高中就曾在芮氏規模六點多的地震震央縣市發生前一天 預知地震
作者: loeawei (初始有六)   2016-02-18 01:19:00
快點就醫吧
作者: thismy (英雄氣短兒女情長)   2016-02-18 06:32:00
在網路上不順遂也不要那麼激動....你應該很在意才會這樣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6-02-18 08:31:00
對假的東西在意的才有病但幾乎所有人都分不出真假我所知 幾乎所有人都是思覺失調症舊稱精神分裂症Anyway反正我也不信邪的 既然竟預測 那就尋求科學途徑解決但我也不愛解決這令我厭惡的社會自己造的孽 上次另一個天災兼人禍一樣有房子倒掉時 我就正坐在身心科病房的大廳悠哉看電視欣賞難得一見的場景:)比起拯救世界 我是寧可承認我是病患的
作者: Lang90 (六條御息所)   2016-02-18 16:41:00
季節交替,麻煩看完醫生等情緒穩定後再來好嗎。
作者: viable (《私人創作》)   2016-02-18 16:45:00
是啊 我都檢舉你們不跟我瞎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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