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溫馨小提醒+鑑定與測驗不公開原則)

作者: petseal (Snow Seal)   2006-07-08 00:14:53
本板是一個提供大家討論特教新知、專業知識、帶班心得及教學點滴等資訊的地方,
希望大家在快樂分享之餘,能夠注意以下幾點,違者一律刪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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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信大家都是知識份子,也相信大家的字彙量是夠多的,
因此為了不造成板友的閱讀障礙,禁用注音文,注音文格刪勿論。
2.廣告文、徵家教(特教類除外,三天後刪)、補習班徵老師,
請移駕其他專門的板,相信那邊能讓您更快達到目的,違者一律馬上刪除。
3.文章請po至少三行或30個字,禁一行文,只想說一句話的話,請善用推文功能,
違者直接刪除,累計超過3次者 浸水桶一週。
4.於文章中有謾罵、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造成當事人明顯感到不舒服或遭受侮辱,會視情況決定處理方式(先規勸、再浸水桶),
及浸水桶之時間長度(最短一週、最長一個月)(本規則乃是參照站規)。
5.轉錄別人的文章前務必徵求原po同意,以尊重智慧財產權,違者給予規勸一次,
並直接刪除該文。
6.徵書、徵筆記都有專板,如PO本板,三天後刪除(限登特教領域專書)。
7.同樣的文章請勿重複PO,浪費版面資源,例如同樣的研習資訊和考題,違者直接刪除
8.鬧板文會先予以規勸,不理會或執意繼續者直接刪除並浸水桶一週。
9.禁止po文者刪除或修改(1)未違反板規及(2)未經推文者同意以及引起他人抗議的推文,
違者將視情況給予規勸或浸水桶一週處理。
10.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個人資料,浸水桶一週。
11.基於測驗不公開原則(原因為另一篇置底文),將測驗相關訊息PO在板上者,
會視情況請之修改內容,或直接予以刪除。
12.如發現PO文者問的問題已重複(前文、精華區內有),經規勸刪或修文但不理會者
(有理由除外),板主會直接刪文,違規三次者浸水桶一週。
13.代課文請勿重複PO,PO新文前請先刪除舊文,經規勸不理會者,直接刪除。
如未特別註明報名截止日期,一周後板主會自動幫刪文,
如果還未徵到,可以再重PO文。
14.一篇文章具備兩項以上條件者,直接浸水桶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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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務必遵守板規,謝謝大家。
***************************本板限定,鑑定與測驗不公開原則***********************
我們都是很專業的特教老師,
大家都有機會幫學生施測、或參與鑑定的工作,
所以未來在這個板上,
必定會出現與測驗工具、過程、結果有關的問題,
雖然老師們可能是出於愛徒心切,或是內心出現太大的疑惑才提問或分享,
但是基於相關法令規定,也基於測驗倫理與施測者應有道德,
測驗的名稱、方式與內容,並不適合在公開場合公布,
因為這有可能引起資料的不當外流,
(例如坊間一堆智力測驗的練習本,和X氏真是類似到極點)
使測驗因為過度練習而失去原有的效用,
也可能使受測者的隱私受到侵害。
因此請各位老師在板上發問或討論關於測驗的各種問題時,
多多思量、謹慎發言,
非常感謝!
作者: Persange (米兔)   2006-10-06 08:14:00
成ㄗ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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