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資源班收了一位小一新生,
今天開學第二天,
資源班老師和行政、家長開會決議要將該生由資源班轉特教班,明天就要來!
內心覺得這樣的決議似乎不太合法,
開學才兩天,該生也還沒去上資源班,
在還沒試過任何辦法就讓學生轉班,有點不恰當。
就程序上來說是否應該要鑑輔會核定才轉?
剛爬文,發現新北市有法規規定,需輔導一個月無效才能轉安置。
但我找了新竹縣的特殊教育學生申請更改鑑定及安置作業要點,
裡面並未提到需要輔道一個月,
不過在新竹縣的法規理有提到需要附
該學生最近一個學期的各項學期、評量及輔導記錄影本。
不知道是否可以根據這個項目,請資源班老師及普通班老師進行一個學期的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