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北資源班實施辦法出爐,但教師節數似乎有更動?
造成在安排課表時和夥伴爭論不休,
辦法中說明基本排課17節,但因為新北有超鐘2節,所以排19節,奇怪的是我們學校會註明諮詢2節,所以課表是21節。
夥伴覺得反正諮詢沒有小孩乾脆來排課,不然他覺得“超鐘”領的不安心。所以變直接教學20節,諮詢1節。夥伴說超鐘就是領諮詢那兩節(覺得超奇怪,一套17+2+2理論)
有諮詢特教中心,中心表示多上不會再支鐘點費,但還是沒有說明超鐘是那兩節。
想請問到底超鐘是指諮詢兩節嗎?(還是只是註明課表但不計鐘點或節數)?
感謝~
(又到痛苦的排課季,老師們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