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特教班上課兩班合併一班老師人數?

作者: fyao (Ken)   2016-09-03 10:22:43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第 5 條
學校(園)設特殊教育班者,其員額編制如下:
一、教師:
(一)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
1.幼兒園及國民小學:每班置教師二人。
2.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每班置教師三人。
二、導師:
(一)集中式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
1.幼兒園、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每班置導師二人,由教師兼任。
2.高級中等學校:每班置導師一人,由教師兼任。
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訂定基準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Details.aspx?id=FL027214&KeyWordHL=
二、國民中小學專任教師之授課節數,依授課領域、科目及學校需求,每週安
排十六節至二十節為原則,且不得超過二十節之上限。專任教師授課節數
應以固定節數為原則,不宜因學校規模大小而不同。
三、專任教師兼任導師者,其授課節數與專任教師之差距以四節至六節為原
則。
四、專任教師兼任行政職務,其減授節數之基準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
之。
若為國中,每班教師編制3人,則基本鐘點共3*16=48節
但須扣掉2位導師的減授節數2*4=8節,故實際可授基本鐘點最多為48-8=40節
2班合計即為80節
但還需再扣掉組長的減授節數,若以10節為例
則2班教師合計可授基本鐘點為 80-10=70 節
分配至每班為35節,剛好為5天*7節
但這是以2班聘滿6位教師(含1組長2導師)的情況而言
若是如此,6位教師的基本鐘點應能應付每班每週35節的授課需求
而不至於出現有單一教師需併班上課之情形
所以需要確認的是:
1.該校2特教班目前共有幾位老師?(含組長、代理代課教師)
2.該縣市特教組長基本授課鐘點為多少?
才能檢驗原文所說併班上課的情形是否因教師聘用不足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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