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目前遇到一個狀況 覺得很兩難 想聽聽大家的意見
先說一下我們學校的背景狀況
我們是小校 校內只有我一個特教老師
下學期學校增班 剛好可以提高編制 要多兩個組長、一個主任
校長因為找不到可以用的人 就找上了我接註冊組長
但是最新消息是 新的學年禁止任何老師超鐘點 (我不知道是縣內規定還是全國統一的)
所以本來我的課要用超鐘點的方式解決 現在就不行了 (原本要超六)
校長今天跟我說的時候 她認為我的課還是我自己上比較好
因為有IEP、要開會什麼的 (進來的代理肯定不會有特教背景,甚至可能沒有教師證)
所以她覺得 名目上我的課還是分給代理老師
但實際上我的課還是自己上 然後註冊組長的業務分一部份給代理老師做
不過校長有說 如果我有什麼想法都可以提出來討論 (我跟她說我先思考一下 還沒回覆)
不知道大家會怎麼抉擇呢?
1.把6~7節資源班的課給代理老師上
2.把註冊組長的業務分一部份給代理老師
3.其他
請大家提供我一些建議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