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
員林地區高職的資源教室輔導員
資格:
(符合以下一至五項,任一條件學士學歷以上者)
暨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 年)、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條至28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
人員進用辦法第9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 之一者,
應自起聘日追溯撤銷僱用)。
一、持有國民小學、幼稚園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
二、大學或研究所特殊教育、諮商輔導(心理系)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 本年度已/可完成實習課程之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
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以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實習科別為限。
四、具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相關工作經驗6個月以上者。
五、具103-107學年度資源班輔導員資格,且108學年度已確定未再續約者。
待遇:
資源班輔導員僱用薪資以月薪制為據,按月支給280薪點(34,916元), 享勞健保、勞退金
及年終獎金。
有符合的歡迎站內信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