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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kio (shiawase^^)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空難讓她走上法律之路,空姐轉行當律師
時間: Fri Aug 7 18:20:26 2015
1.媒體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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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
空難讓她走上法律之路,空姐轉行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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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數字,和每個人都有關:台灣平均每天發生6.4件車禍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的案件,一年超過2,000起,而且曲線還在逐年攀升。如果肇事者願意當場留下來協助救護,很多車禍被害者可能就有一線生機,很多家庭可能就不致於破碎。
為什麼即使不是心存惡意,仍寧可對被害者棄之不顧,也不願及時彌補過錯?背後一大原因,是法律對肇事者逃逸的「刑責過低」。
2007~2011年間,肇逃被告案件的13,142名被告中,有8,106人僅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也就是說,有6成被告人只要符合法定要件,絕大多數易科罰金就能了事,難以產生嚇阻效果。
這樣的情形,終於在去年立法院通過刑法第185條之4修正草案後,可望獲得改善。新的規定中,刑度由「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亦即不得易科罰金。而在立法院堆積如山的待審法案中,能讓這項「公路正義」被成功推動,一個年輕又秀氣的身影功不可沒。她是當時才執業5年、在律師界資歷其實還算「小朋友」的聶瑞瑩。
乍見聶瑞瑩,立刻將以往對律師的刻板印象給拋諸腦後:腳踏閃亮高跟鞋,短裙、紅絲巾加上粉嫩指甲油,明亮時髦的裝束之外,還有雙笑起來又圓又亮的大眼睛。只是,當她一談起為了促成法案修正,與現實及體制間出現的衝撞,眼神立即流露出狠勁與衝勁,令人無法逼視。
從內到外,今年39歲的聶瑞瑩確實都和絕大多數法律人不同。她不是念法律的科班出身,更讓人跌破眼鏡的是,成為律師前,她竟然是華航的空服員。
從空服員到律師,從幫客戶打官司到促成攸關車禍被害者權益的重要法案,這樣戲劇化的轉變,在聶瑞瑩的人生中,全因為兩場讓她永生難忘的意外。
第一個意外,是2002年的華航澎湖空難,讓她的生涯走上法律之路。
空姐好友空難,轉念法律找到釋放出口
這場空難中,206名乘客與19名機組員全數罹難,其中2位空服員是聶瑞瑩的摯友。
「她飛出去前一天問我:『妳覺得我們30歲時會變怎樣?』」回憶和好友最後的對話,聶瑞瑩語氣難掩傷感。「我說:『我不敢想像耶,變好老!』然後她說:『我不想看到我30歲。』結果,她真的看不到30歲……。」
這場悲劇讓聶瑞瑩大受震撼,體驗到人生無常。同時,空難後,聶瑞瑩發現罹難者家屬的求助無門,賠償資訊不明、人云亦云,更讓她深刻體會,法律是保障「懂它的人」,只有自己搞清楚,才能獲得保障並爭取權益,於是,她毅然辭去空服員,考進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
「生命中每一次重大打擊,我都必須do something,不然會瘋掉!」聶瑞瑩直爽地說。即使真正遭受衝擊的不是自己,而是周遭心愛的人們,她也一樣必須以行動為自己找到出口。
考上律師後,聶瑞瑩曾在全球知名的國際通商律師事務所擔任商務律師、法國運動用品零售商迪卡儂擔任法務經理,直到2012年的一場車禍,也是第二場意外,改變了聶家,也再次改變了她。
家人車禍,含淚立志讓悲劇化為祝福
2012年6月27日,聶瑞瑩的弟媳葉貞妤在國道上遭大貨車擦撞翻車,司機肇事逃逸;懷胎8個月的葉貞妤送醫後,不得不緊急剖腹生子。如今,母親雖搶救回生命,卻陷入昏迷,男嬰也發展遲緩。
車禍後,弟弟聶子修面對重度昏迷的太太、全身插管的兒子,醫生要他簽下兩人的病危通知,他不肯。那個晚上,他打電話給姊姊。
「那是我唯一一次看到我弟崩潰,」聶瑞瑩低聲泣道,「他說:『貞妤是我的妻子,我沒辦法放棄她。可是如果我揹不了他們,我會把他們悶死,然後跳下去。妳要原諒我、要幫我照顧爸媽……』」
至親的痛,讓聶瑞瑩的心緊揪在一塊。「我一直跟貞妤說:『讓我們發生的悲劇,成為未來有需要的人的祝福!』」聶瑞瑩談起這道深深劃在全家人身上、至今尚未結疤的傷口說。她再度開始思考:自己可以做什麼?
葉貞妤的主治大夫——台中榮總神經外科醫師江明哲給了她啟發。做為醫師,看多了肇事逃逸的例子,但只能救人一命,所以建議「修法才能救很多人」。於是,對於被害者家屬處境再清楚不過的聶瑞瑩,開始有了推動「加重車禍肇事逃逸刑責」修法的念頭。
更讓她堅定想法的,則是一位在醫院外賣蔥油餅的媽媽。聶瑞瑩的姪子當時因為肺出血,每天得花3萬元打針保命。那位媽媽說,自己的孩子也是因車禍受傷,得打這種針,但因為家裡沒錢,最後只能忍痛拔管,眼睜睜送孩子離開。
聶瑞瑩嚴肅地表示:「所以我要修法,至少要修到如果肇事者不能賠錢,就該進監獄去思考:當你失去自由時,別人失去的是什麼!」
他人冷眼、經濟壓力,阻擋不了她的奔走
為了心無旁騖地投入,聶瑞瑩甚至在家中急需要錢時辭去高薪工作,以姪子之名,開立了「宏恩法律事務所」,並開始在台中及台北兩地奔走。
她指出,修法前刑度過輕,不少肇事者繳交罰金給國庫即可了事,根本無意和解;就曾有被害者家屬因為失去經濟支柱,哭求肇事者和解賠80萬元。「80萬元?一條人命耶!」聶瑞瑩憤憤不平地敲著桌邊。
修法過程繁瑣,要順利取得足夠的立委連署,更談何容易。一開始,聶瑞瑩透過email轉寄、投書報社、臉書集氣等最原始的方式,希望引起注意。下班時間,她則拼命收集國內外數據及報告、寫說帖,再利用假日去拜會立委及立院黨團。
為了打動不同黨派、不同立場的立委,聶瑞瑩可說吃足了苦頭。除了看盡立委及助理的臉色,有人要資料,要她幫忙做功課、提佐證;有人忙兼差、無暇聽解釋,她就只能抓緊時間,用最淺顯的語言迅速說明。
鍥而不捨的奔走,後來總算得到立委林佳龍、蔡其昌等人的支持,修法案雖經過第一版失敗,但再接再厲又推出第二版,歷時近一年後,終於等到立院三讀通過。
「能夠通過,也是天時地利人和,」聶瑞瑩謙虛地說。當時剛好發生酒駕肇逃的「葉少爺事件」,掀起社會輿論譴責酒駕的高潮,於是乘著準備再次修正酒駕罰則的聲勢,跟著一併推動加重肇逃刑責。
儘管民氣高漲,聶瑞瑩一樣必須面對利益團體的壓力和反對聲浪。聶子修回憶,過程中,不少人都在旁邊冷眼看笑話,還有砂石車司機跑到醫院對他們嘲諷:「搞這麼大,醫生不會醫你們啦!」當聶瑞瑩上電台節目提供法律諮詢時,甚至有持不同主張的律師call-in去罵她:「法律是怎麼念的!」
儘管如此,聶瑞瑩修法的決心,絲毫沒有動搖。
曾為被害者,期許自己「陪伴」當事人
事務所成立一年多來,除了投入修法,聶瑞瑩接的案子多是車禍、婚姻、醫療類,一旦決定接手,「她都會把每個當事人當自己親友去付出,」聶子修說。即使面對「穩輸」、「很難告」的案子,她也不會馬上放棄,反而會奮力打一場明知不可為的仗。
「我要陪當事人走過爭取權益的過程,如此,他才可能真正放下,不會一輩子帶著陰影,」她解釋。
之所以能如此為人設想,源於她也曾是個「被害者」。法研所畢業後,她在某個大學圖書館遭到性騷擾,距離國家考試只剩下7天──當年,她差0.0017分考上司法官。
「我永遠都記得那個色狼走過來的樣子,」聶瑞瑩說:「所以,就算再落榜10次,我都要考上,而且我知道我會是個好律師!」
做過被害者、之後又成了被害者家屬,聶瑞瑩對當事人的情境,更能感同身受。當然,總把別人情緒全揹到身上的她,坦言有時難免真的很累。聶子修也說,姊姊究竟適不適合這行,他打了問號,因為她不可能永遠只接好人的案子。
「說實在,我也不確定自己的心臟能承受多久,」聶瑞瑩說,但她一路上學會的,就是「往前走」。即使恨過老天不公平,聶瑞瑩依然覺得自己是被祝福的,畢竟,有這麼多人拉他們一把,讓她願意拉更多人一把。常去女監演講的她,最喜歡用「丟大便」的比方鼓勵受刑人。
「生命的現實,就是不斷會對你丟大便,你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你只能站起來擦一擦它,然後繼續走,」聶瑞瑩說,即使臭味天天提醒著自己,但如果以後別人也有這樣的臭味,是否可以幫點忙,讓別人的臭味不這麼臭?「然後,你會相信自己的臭味也沒那麼臭了——因為,你的臭味已成為他人生命中的香氣。」
儘管有過痛心、遭遇過謾罵,聶瑞瑩仍奮力衝撞,終於讓自身苦難化為對社會的正面影響,再臭的異味終能昇華為芬芳。她自己,不就是最好的例子?
聶瑞瑩,1975年次,中央大學經濟學系、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畢業。曾任華航空服員、國際通商律師事務所律師、迪卡儂法務經理,現為宏恩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2個數字後的「公路正義」
2012年6月,聶瑞瑩的弟媳發生重大車禍,全家人陷入愁雲慘霧。為了不讓類似悲劇再度發生,她於是積極投入公路正義修法。
終於,立法院在2013年5月三讀通過刑法第185條之4修法草案,將現行肇事逃逸致人死傷逃逸之處罰刑度,由「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聶瑞瑩之所以推動修法,是因為舊法最輕刑度僅6個月,只要肇事者符合法定要件,多半可易科罰金了事,難以產生實質嚇阻效果。藉由修法提高刑責,無法罰錢了事,警惕肇事者即時救護被害人,不要一錯再錯,才能挽回更多無辜生命。
文/吳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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