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請問這算是抄襲嗎?

作者: nanno801 (阿包)   2019-06-19 01:30:11
蛋定人生出面回應了!
附上FB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548754578483279/posts/3356861157672593/
原文貼上:
///給粉絲的一封信///
不知道大家是在什麼時候開始喜歡蛋定人生的呢?
如果有在2013年就認識我的粉絲
可能收集過“小世界”系列的圖,
有樹人、獨角獸、吃麵男、賽鴿王等等
後來才開始畫蛋的~
2012年從溫哥華學特效化妝回台灣
陸續參加洛杉磯,雪梨的IMATS特效化妝比賽得到第一、二、三名
當時繼續做特效化妝的收入可以比起插畫穩定得多
但我想做我更想做的事
才決定開始畫畫從零開始
用6張明信片開始創業
到2019年已經有超過三百樣的商品
這六年來的辛苦並不容易,但我樂在其中
圖片裡是第一代的蛋跟配角貓咪
下面是這些年慢慢進化出來的畫風
每過一段時間就會想把圖畫得更精緻
配件,動作,衣服等等,都希望可以更貼近角色去進步
畫風是可以慢慢演變的
隨著蛋寶角色的演化
貓咪也想照著我家貓咪的毛色紋路去上色
出發點其實是想畫我家我最愛的貓咪跟大家分享
一開始po出貓咪照
真的很開心
一心一意想要把家裡的貓咪畫出來做個大集合
近來遭到不實指控
說我抄襲日本插畫家的貓咪
其實我也是那個插畫家的粉絲
所以我們也趕快做了調整
被指控的配件
其實我們都可以在google/fb貓咪社團找到一樣的東西
但我們聽到不同的聲音時
已經把他們覺得疑慮的地方調整過了
後來不管是幫粉絲畫的貓、或畫我家的貓們
我都會問過身邊的朋友覺得像不像
我們覺得不像的圖才po文
但都還是被指控
中間我哭過、懊惱過、覺得一切都是因為畫貓開始
我甚至跟我家人說我不要再畫貓了
但經過家人的鼓勵
我還是想開心的畫圖不輕易放棄
我一定能幫我家貓咪畫的很有我自己的風格?
我愛任何一切幽默好笑,暗黑灰諧的事物
任何周星馳電影,抓狂一族,仁媽、很廢的春捲龍、伊藤潤二,美少女戰士
都是我畫畫的靈感來源
有粉絲問我我都會跟他們介紹這個是伊藤潤二的風格
哪個是帶著仿妝的角色等等
不管是蛋寶或是貓咪
畫風的改變都以年單位在做改變
並不是突然的改變
圖片中的時間軸
是2012年的蛋寶v.s 2019年的蛋寶
貓咪則是2016年的貓咪v.s2019年的貓咪
在創作這條路不進步就等著被淘汰
這是不變的道理
也是我不斷努力的原動力
我問過很多律師
這樣是抄襲嗎?
對於侵犯著作權的定義是什麼?
因為我很擔心侵犯到別人的權益
律師們援引著作權法第10條之1表示,著作權法僅保護具體的表達,不保護抽象的思考,
因此對我的回覆都是“這不構成法律上抄襲的定義”
著作權法的確有保障的相關定義,
但是這些條例並不限制他人有發想概念的權利。
所以這些概念是所有創作者發想的自由且不違反著作權。
發這篇文是想要告訴大家
我開心地在創作蛋寶的角色
我喜歡讓大家看到我的圖大笑
能做自己喜歡的事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有任何的批評指教我都會虛心接受並做調整改進
謝謝支持我的大家也謝謝給我批評指教的人
『凡不能殺死我的,最终都會使我更强大』
-尼采
但對於不實指控,本工作室不接受並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我已經和律師做積極的討論中,已確保本工作室的權益。
我願對上述聲明內容之一切情事負責,今後有不實指控,我都不會多作回應,皆將委任德律國際專利商標法律事務所賴協成律師依法代為處理,請各位放心,也希望蛋定的粉絲朋友能繼續支持我。謝謝?
作者: hieigo (清)   2019-06-19 02:06:00
有「參考」的人都覺得有改顏色或其他部分就不是抄襲,記得之前有兩個畫貓貼圖的作者,他們不是疊圖,就被告侵權了,同一個人在此手繪同一個構圖都不一定能100%相似,更何況原po還放上精美的疊圖......建議原po將圖備份,最好還有螢幕截圖,以免圖文被刪或被改,沒證沒據的
作者: orfan (MISANTHROPE)   2019-06-19 02:41:00
廢話連篇又模糊重點
作者: hakan7480 (啊!糟糕!!)   2019-06-19 07:23:00
樓上XDDDD
作者: caged00 (口人)   2019-06-19 07:44:00
簡單來說就是:對我當作題材「參考」了,可是律師說我這個行為沒有抄所以我就是沒抄…
作者: narrenschiff (乘客C)   2019-06-19 08:07:00
全文重點:我已經找律師了
作者: abcmay (云胡不喜)   2019-06-19 08:46:00
還可以"調整",無言。
作者: wuling1001 (加油ㄚ!!)   2019-06-19 08:52:00
哇好怕 法律上不算但我不喜歡所以不買嘍這樣不會也要吉吧 調整比例就行了 長知識其實說致敬就好了 搬律師只讓人更反感現在很多抄國外的就是仗著原創提告較難我沒指誰喔不要吉我。好怕怕
作者: s86600123 (joe胖)   2019-06-19 09:06:00
好兇喔 跟我爸是律師一樣讓人害怕
作者: qkonno (˙A˙)   2019-06-19 09:15:00
哈哈哈哈哈 現在很多圖文"創作"家真的哈哈哈哈哈
作者: yui2307 (御憶)   2019-06-19 09:16:00
吃我的法律追訴拳!
作者: neb (嗨)   2019-06-19 09:20:00
這是她第一次對不實指控做公開回應嗎?看得出是有備而來!
作者: youngtree516 (aka)   2019-06-19 09:23:00
這個聲明我不行
作者: flsxh (琥珀)   2019-06-19 09:30:00
真心覺得人很噁.圖也很醜
作者: melody5323 (Melody)   2019-06-19 09:34:00
有夠矯情沒誠意
作者: yukimura0305   2019-06-19 09:38:00
那疊圖怎麼解釋?還好不是我喜歡的風格
作者: rrrreeeeful (WBS)   2019-06-19 09:57:00
牙齒顆數一樣說是致敬完全不行,電影致敬也不是這個樣子
作者: SMILECOW (微笑牛)   2019-06-19 10:05:00
律師說沒有就沒有,你們不准說我抄襲
作者: hakan7480 (啊!糟糕!!)   2019-06-19 10:37:00
唉......抵制!(幸好不是我喜歡的風格沒買過)
作者: naoko10078 (飛廉)   2019-06-19 11:04:00
這人品我不行
作者: Lighty (放開那女孩)   2019-06-19 11:20:00
不~懂~你的黑色~幽默~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9-06-19 11:23:00
自己找的律師當然會說沒有啊 但實際上是不是抄襲 是要法官說了算吧?
作者: avalonworld (嘟嘟嚕)   2019-06-19 12:47:00
噁心
作者: viva4ever (抗壓力 無)   2019-06-19 13:09:00
她的受眾在留言區說質疑的人是酸民超敗我這個路人好感,明明很有條理的證據都有找出來比對
作者: tsunade802 (紫陽花)   2019-06-19 13:12:00
不買總不能告我吧
作者: aqualime99 (豆豆他媽)   2019-06-19 13:15:00
雖然不知道法律上到底算不算抄襲,但真的觀感超差的
作者: sheepX ( 羊 )   2019-06-19 13:19:00
她的粉絲有看過疊圖比對嗎? 有的話還能這樣盲目力挺,我會替台灣的文創感到悲傷...
作者: CS0000000000 (喵老師ASMR)   2019-06-19 13:40:00
古阿莫都沒事了,這小事啦
作者: kop291 (JOUAN)   2019-06-19 13:51:00
粉絲團沒疊圖比對
作者: abccat0520 (PROPYLENE)   2019-06-19 14:03:00
疊圖一翻兩瞪眼
作者: NomeL (暱稱是甚麼owo)   2019-06-19 14:28:00
不構成抄襲說別人抄襲就是不實指控啊
作者: NmoG (Mao Bao)   2019-06-19 15:09:00
我沒有抄襲喔但是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圖疊得起來喔所以你們說我抄襲我就有可能吉你們喔
作者: happy1224 (小黑皮)   2019-06-19 15:19:00
好羨慕喔大家都有認識律師...
作者: tinalai (點點)   2019-06-19 15:29:00
疊圖線條都一樣了 傻眼
作者: greg7575 (顧家)   2019-06-19 15:39:00
自己花錢請的律師當然是要連殺人都無罪區區疊圖描圖,非原創也不能告啊。(
作者: shacullen (sha_)   2019-06-19 15:48:00
廢話連篇XD
作者: yz122534 (yz)   2019-06-19 16:07:00
阿如果沒抄襲,那你不是坦蕩蕩嗎,為何需要“調整”?,他發文怎麼自己前後邏輯矛盾= =
作者: cjcha (喬果)   2019-06-19 16:13:00
保留法律追訴權?哈哈哈,律師教他的嗎看了更討厭,現在這樣的「創作」者還真多
作者: yz122534 (yz)   2019-06-19 16:15:00
是說有請律師了,還寫出保留追溯權這種話也是滿天兵的
作者: GAGA1 (嘎嘎)   2019-06-19 16:52:00
幫高調 伊藤潤二的畫風仿得超明顯 東拼西湊出來的創作者 呵
作者: xxyuuyuu (術士赫琰)   2019-06-19 17:31:00
高調這態度我不行抄襲就好好道歉還律師咧
作者: weiphilos (wei)   2019-06-19 17:32:00
聲明如果是律師捉刀,那錢該還給當事人囉XD
作者: bugbuug (蟲蟲)   2019-06-19 17:40:00
法律追溯期XD 他真的請到律師了嗎?
作者: akarilala (菈)   2019-06-19 17:48:00
保留法律追訴權……長得像就算了,疊圖成那樣實在是無法接受
作者: imjungyi923 (我是小旋風)   2019-06-19 18:30:00
法律追溯拳
作者: cohsin   2019-06-19 19:02:00
她意思看起來是,疊圖=仿妝...(重新定義?)
作者: JEALOUSEA (JEALOUSEA)   2019-06-19 19:18:00
不OK~
作者: bell0314 (雨霏)   2019-06-19 19:48:00
我覺得還是長得很像,整個不太行~
作者: red2010 (紅)   2019-06-19 21:33:00
這聲明很不行
作者: tomhlover (哈迪的水某)   2019-06-19 21:40:00
吃我的奧義:法律追訴拳!
作者: digicharat05 (Polaris)   2019-06-19 22:24:00
風格/仿妝...well...我頭腦不好,塗在臉上的東西才有資格叫仿妝不是嗎?而且那些作品發表時難道有聲明這一點嗎...
作者: kuran09 (玖)   2019-06-19 23:07:00
疊圖明顯是抄襲吧,他確定有跟律師諮詢到疊圖這一塊?話說保留法律追訴權www 很想問是那個律師教他這麼說的www
作者: niniokita   2019-06-19 23:16:00
會說保留追訴權是能多專業呢 科科
作者: Duowa (小黑)   2019-06-19 23:52:00
沒關係啊 支不支持也是粉的權利
作者: FourDollarC (四熙)   2019-06-20 00:15:00
這麼模糊的回應不會支持,大家推文小心~
作者: hznws (安安你好我是安安)   2019-06-20 00:16:00
不實指控的話應該不需要改吧?疊圖線條吻合還有什麼好說...?
作者: daihsiaoyuan (松松松松松松)   2019-06-20 00:43:00
圖文創作者
作者: leo9707 (射後布里茨)   2019-06-20 02:54:00
看看下面那些腦粉XD
作者: forsport (娜娜)   2019-06-20 10:40:00
沒買過,以後也不會支持,觀感太差了…
作者: Qmi1976 (Qmi糖)   2019-06-20 11:03:00
參考但是細節幾乎一樣,尺寸間距也相同,自己動手畫也沒有辦法這些完全相同吧
作者: Jmoe (Rin0moe)   2019-06-20 12:03:00
根本沒要道歉的意思啊XD
作者: colaco0605 (搖嗚)   2019-06-20 12:38:00
這聲明好誇張 完全敗好感...
作者: ts00758579 (桐)   2019-06-20 12:41:00
非常不行
作者: yagami0928 (konori)   2019-06-20 18:53:00
還沒被疊圖打臉之前都振振有詞,還端出律師說什麼保留法律追訴權,看了覺得很不舒服,觀感有夠差
作者: babysnowcat (中仔仔)   2019-06-21 05:08:00
看到疊圖馬上收回讚,覺得很不ok
作者: lilacpetal (捲)   2019-06-22 00:47:00
既 欸,我想告訴你 接著 抽屜再來淡定...
作者: LEOPARDO (蕃茄是好物)   2019-06-22 00:50:00
現在才看到他回應,只覺得如果完全不像 為什麼會有不只一個人覺得像?為什麼需要調整?我也是有疑惑才跟大家一起討論,這樣就算指控?還保留法律追訴權?律師有說法律上有這個名詞嗎?
作者: mirande (控制購買慾)   2019-06-22 01:06:00
疊圖超明顯有描呀!這個聲明我不行~
作者: piano1004 (piano1004)   2019-06-22 09:48:00
保留法律追溯權,就是一個屁話~這種是可受公評的事情,要是有律師跟她說可以告,我倒很想知道是業界哪個想做生意想瘋的律師
作者: winter0723 (啾)   2019-06-22 20:12:00
吃相難看
作者: sheepX ( 羊 )   2019-06-22 22:08:00
居然還有粉絲說: 你怎麼生的跟我一樣有頭髮眼睛鼻子?你媽媽抄襲我媽媽啊! => 這真的很可笑! 下限還能多低?
作者: IsobeRika (霹栗卡霹靂拉拉)   2019-06-23 02:26:00
覺得不行
作者: cerenis (虐待動物不得好死。)   2019-06-25 00:21:00
不知道她是誰然後作品都好醜。
作者: moonline (月光皎潔)   2019-06-26 07:50:00
這回應太差勁了 是在拐彎抹角的暗示什麼嗎
作者: elisamtv (其實我不知道)   2019-07-02 13:04:00
好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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