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現在有空的時候整理下 這個已經被唸到煩的問題
https://dime.jp/genre/1497260/2/
根據這最近的報導 可簡單說明:
1.在日本 參賽費用不能用做獎金
只要有"運氣"的成分 就會被視為賭博/聚賭
如果用比賽參賽費作為獎金 就是在爭奪所謂的金錢=賭博
所以日本無法出現歐美那種每周的小獎金賽
如果不能靠參賽費用作為獎金 就必須要有贊助商去贊助獎金
(但是日本允許賽馬賭馬票 哈哈)
2.日本賽事很難獲得贊助商
像是日本舉辦了卡普空授權的比賽 Beast Cup
因為沒有有力的贊助商 也沒有獎金 這樣ひぐち拿了第一也沒有任何獎金
大部分的賽事 對贊助商沒有吸引力
自然就沒有高額獎金
3.高額獎金 以前有可能違反日本的景品表示法
電競獎金 可視為一種"景品"
給一人獎金的最高額 只能到商品/服務購入費用的20倍(最大10萬圓)
或是賞金總額 只能到商品/服務銷售預定總額的2%
不過這個問題 現在以獎金是"工作的報酬" 不受景品表示法的適用
在日本舉辦比賽 也盡量不要違反景品表示法
還有一個常見的誤傳:日本電競比賽獎金只能給100萬圓
但CY爸爸2023年自己舉辦的「RAGE Shadowverse 2023 Winter」
在日本舉辦 優勝者是獨拿1000萬圓
沒有這種只能給100萬圓的說法
換句話說 EVOJP
目前單純就是主辦方不想給更多而已 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