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至29日本局受理99年度第2期街頭藝人審議報名

作者: banband (祝福也是一種愛)   2010-10-05 20:32:48
10月1至29日本局受理99年度第2期街頭藝人審議報名
 本局99年度第2期「臺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展演許可」審議,於99年10月1日
(五)至10月29日(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00受理報名。有意成為街頭
藝人的民眾,可在上述期間以書面通訊、網路報名或親至本局服務櫃檯報名。
 臺北市街頭藝人係臺北市政府為鼓勵臺北市藝文活動多元發展,並培養民眾以付費方式
參與藝文活動之消費習慣,促使藝術文化融入民眾生活,豐富本市公共空間人文風貌,
而頒發證照、許可藝人從事街頭藝文活動。街頭藝人展演場地均為本市之公共空間,基於
維護市容、提升街頭藝文環境,並保障全體市民的應有權益,申請者需經本局審查通過,
技藝達到於公開場合展演之水準,符合足以上街頭演出之成熟度,且展演項目內容適合於
街頭表現,方會核發活動許可證。98年度第二期報考組數共300組、通過62組(通過率
20.66%),99年度第一期報考組數共317組、通過79組
(通過率24.92%)。填寫報名表前,請務必閱讀報名須知,感謝合作!
 99年度第2期街頭藝人許可審議報名表如附件,亦可逕自本局網站
(www.culture.gov.tw)下載,詳情請洽街頭藝術服務專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
分機3500、3534,本局將安排專人受理街頭藝人報名與諮詢事宜。申請資格年限為16歲
以上,分為個人組與團體組受理報名。報名時須繳納行政規費:個人組新臺幣500元,
團體組(限2~10人)新臺幣1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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