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街頭藝人在擺攤的時候,街藝的手工藝工作大部分都由工讀生來做,算是違規嗎?
例如擺攤的時間為晚上的19:00~22:00,19:00~20:30都由工讀生代勞的話呢?
因為本人常去西門町逛街,常會看到某位靠近誠品116的折鋁線的街頭藝人
攤位上幾乎看不到老闆,都由兩三個工讀生在代勞,而且老闆經常很晚才出現
這位西門町的折鋁線街藝,還上過電玩快打的節目,表現的一副服務很努力熱情的樣子
可是在西門町擺攤的時候根本就看不到本人,讓人感覺好像是聘雇工讀生全程服務就對了
這樣讓買的顧客也覺得,不是經由老闆的手做出的成品,感覺真的有點差勁
像這樣子的情況,可以藉由文化局去檢舉嗎?
若是掛各街頭藝人證,然後再請各工讀生全程幫忙
自己整天都不用出現的話,這樣會不會感覺很糟糕呢?
關於街頭藝人的這個問題不太清楚,想詢問大家一下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