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這周末會搬出目前住的雅房
房租是從每月一號算 我從4/1住 住到6/30
沒有簽約 定金500 每個月房租500
當初付訂金及第一個月房租時 房東有寫收據給我
今收到xxx租房訂金$300 03/14/2014
今收到xxx房費$700 03/20/2014
上面有她的簽名
要租之前我們口頭答應 如果住長久的話 房租是500
說一個月內會給我大門的感應開關
過個一個月我自己去找他講
他說管理員一直拖 沒辦法
反正就扯一堆理由
我6/9號他說要搬走
他臉就很臭的跟我說 你這樣不能拿回押金
當初500塊 是以你長租的價錢算
又說你沒長租的話 每個月是750
(之前他根本沒說短租價格是750)
有問我同事和朋友
他們有兩個建議
一個是一定要跟他拿回500
因為沒有白紙黑字規定租期要多久
訂金要住滿多久才能退
他不給 直接上small claim court
而且我繳房租都是用cash的方式
另一個建議是
因為是每個月1號付房租
搬家通常要提前一個月講
我是9號講
所以我的押金就取回2/3左右
大概333
我住在南加洲
有LA COUNTY查
規定如果是month-month
房東有義務要退全部押金
如果沒有貨我不同意xx deduction
可以上訴small claim court
http://dca.lacounty.gov/wps/portal/dca/main/home/yourhome/movingoutofyourrental/!ut/p/b1/04_SjzQxMbIwsrA0MtKP0I_KSyzLTE8syczPS8wB8aPM4t0MDAzc_Z2Cjfyd3Y0MHA1C_f0MDS09_T1AGiLxKAg1okS_kZG7AXH6DXAAR4L6vfSj0nPyk4BeDdePwqsY5Bc8CiCOBSvA4xo_j_zcVP3cqBw3N4vszIB0RUUAYGWXsw!!/dl4/d5/L2dJQSEvUUt3QS80SmtFL1o2X0YwMDBHT0JTMk82NDQwQTBQNTBRSkMySVM0/?1dmy&page=dept.dca.yourhome.detail.hidden&pswid=Z7_F000GOBS2O6440A0P50QJC2QE1&urile=wcm%3apath%3a/dca+content/dca+site/home/your+home/moving+out+of+your+rental+unit/tipsheet+s
ecurity+deposits
縮網址:http://1.usa.gov/U4BrDv
請問版上各位大大有建議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