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費留學 學費支付問題

作者: ook (insomnia)   2014-07-10 22:39:27
※ 引述《edarequ (戰鬥機)》之銘言:
: 我想請問是否有人過去公費留學
: 在支付學費的時候
: 1.是需要自己先付錢→拿到收據→跟教育部申請錢
: 2.還是可以直接請駐外單位幫你付呢?
: (我已經打電話問過教育部,他們給的答案非常模糊...
: 說一切要等到到了國外之後才能確定,現在他們也不確定 =_=?)
: 但是這關係我本身,因為如果需要先繳交一大筆學費的話,
: 則需要先遷戶籍到台北滿一年,再申請貸款等等之類的後續問題
: 麻煩有經驗前輩解答了~謝謝!
以下轉貼 駐英國代表處的回信。
有關所詢學費請本組代支一事,依據您與教育部所簽訂之公費留學行政契約書,學費應是
檢據向本組申領歸墊的,而教育部核撥公費程序是每半年度(上,下半年)將公費週轉金匯
至本組帳戶,以讓本組儘速撥付生活費及歸墊學費給同學們,惟體恤經濟上有困難無法支
應大筆學費之同學,故教育部同意本組便宜行事,在同學們向本組完成報到程序後,即可
憑校方所發之「學費繳費通知單」正本 (Tuition Fee Invoice)給本組,便依憑通知單開
立「學校抬頭」支票給同學去繳納學費,惟前提是 " 在本組週轉金夠支付情況下",即週
轉金餘額足夠或尚未繳回餘款給教育部前始可代為支付。
由於教育部規定本組在每年11月15日前將下半年週轉金餘款繳回,故公費同學們如係下半
年開學者,便會建議您儘量在10月15日前即請校方提供本組學費通知單正本或由同學轉來
給本組,因彼時週轉金泰半尚充裕,如此有困難之同學均毋須先自行繳付學費,僅需在繳
費後請學校開立學費收據給本組即完成核銷。因本組控存的週轉金自9月中便開始支付同
學們學費,至10月達到高峰期,10月底週轉金便有可能會告罄,若本組無法代支付情形下
,同學們可有2種處理學費方式 :
1. 依行政契約書自行繳交學費後再持據申請歸墊,俟本組向教育部申請到費用後撥款,
惟因常逢會計年度即將結束之際,教育部撥款耗時較久,常需待至下年度(1月份)始能歸
墊學費;
2. 與學校相商同意晚繳學費,則本組可出具Sponsor保證繳付學費之說明函給學校,讓其
同意延後繳付(一般須於註冊時即向學校登記本組為Sponsor)。
作者: edarequ (戰鬥機)   2014-07-13 00:14:00
感謝!
作者: ca3rine (Katya)   2014-07-14 09:43:00
要注意的是好像不同國家的駐外單位處理方式不同噢!聽說英國的特別友善,美國的聽說就比較不彈性強烈建議問一下要去的那個國家的駐外單位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