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費留考法律學門的問題

作者: panedhiria (煬)   2014-08-18 16:48:13
版上的各位版友好,有關今年的公費留考的學門類別有問題想請教。
簡章中明示原則不得更換留學國家學門及研究領域,
但於法律學門中,今年民事法學及刑事法學的部份,
裡面的預計研究領域都是程序法部份,
請問這部份也是屬於不可更換呢?
因為個人比較有興趣的部份非上述研究領域,
但仍屬民事法學的部份,
是否意味沒辦法報名公費留考呢?
抑或是研究領域只要屬於民事法學領域即可?
謝謝大家的回答!
作者: applesin (太陰中天)   2014-08-18 17:43:00
你可以報考沒人會理你到底要念什麼 但是你考上申請以後是需要教育部同意的 如果你解釋不通你為何不唸程序法沒有出國同意函=沒錢
作者: ba3932 (貓膩號:)   2014-08-18 17:47:00
你可以打電話去教育部問,我剛剛才問完刑事法的部分
作者: linarina (凐燁)   2014-08-18 18:35:00
樓上可以分享一下刑事法的回答嗎?謝謝也謝謝一樓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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