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 Berkeley 租屋經驗 (含建議)

作者: sovereignty ( )   2016-03-06 18:13:50
[欲轉錄至公開論壇請先詢問,謝謝]
去年九月初才到 Berkeley 工作,在台灣同學會找到這間房子,原本以為房東
是台灣人可以放心住下去,簽了一年約 (2015/08 ~ 2016/07) ,最後卻在 12
月底匆匆搬家 (幾乎算是逃到新住處)。
簡單來說是房東沒有在簽約前明白告知房子的狀況導致無法履行租約,態度反
反覆覆,以及費用糾紛。
奉勸各位租屋前私下找在當地租屋的台灣人打聽房東的風評,另外稍微了解當
地關於租賃的法律,尤其是 tenant's rights 的部分詳細看清楚,此篇並非詆
毀所有台灣房東,良好的租賃關係並非建立在彼此是否相同國籍,或者房東提
供房東義務之外的照顧和幫助,而是雙方是否能遵守合約及承諾。
在這次經驗後,我們非常不推薦私人房東 (對台灣房東也有戒心),跟物業管
理公司租屋,雖然程序較繁瑣,需填表申請、繳申請費,並且審核,但某種程
度上是較有保障的。
前情提要
1. 房子是在山腰的獨棟 house,我們住在由地下室改成的兩房一廳,沒有暖
氣,有獨立出入口,房東母女住在一二樓,二樓還有一間雅房租給台灣大
學生。她們在當地擁有多處房產出租。
2. e-mail 與我們接洽的都是女兒,同住後也都是先跟女兒用 line 聯絡,
再去找房東溝通,實際作主的都是房東。 e-mail 通信時已確認 2-bedroom
apartment,租金 $2200,搬離時需繳交 $160 的清潔費,水電瓦斯網路
垃圾費用全包含在房租裡。
3. 剛搬進去時房東帶我們去採購家具,從 9-11 月,大約一兩週就會帶我們
去買一次菜,這點我們很感謝,但作為一個房客,房東履行義務並遵守約
定才是最重要的。
2015/06
當時已確定 9 月要到 Berkeley 當博士後,在 FB 社團看到租屋訊息,隨即
與房東接洽,房東表示要從 8 月承租,當時心裡就是抱著「台灣房東沒有語
言隔閡,同鄉親切」的心態,在七月寄出第一個月 (8月) 房租的支票,並講
定九月初到了之後再簽約付押金。
2015/09
出發前已跟房東講好確定抵達的時間,但抵達當天在門口空等了一個小時,
後來才慢慢知道因為房東有很多房客的事情要處理,所以遲到和改期其實是
常態。
簽約是在搬入的第三天晚上,房東拿了一份英文合約給我們,沒有給副本,
希望我們用手機把合約拍下來保存即可,後來在堅持下才另外印一份給我們。
我在這時犯了很大的錯誤,當時因為沒經驗又信任房東,加上時差頭腦不清
楚,瀏覽一下就直接簽了合約,簽了合約之後回去細讀,才發現裏頭關於
utilities 的條款是與房東 share,我連忙跑上去跟房東確認,房東才另外
補上一條 Water, gas, and electricity included except very high
bill. 當下問房東帳單金額太高如何定義,房東也講不出所以然,說之後再
討論,我當時天真地覺得我不會浪費,應該不會有問題,沒想到此點成為後
來的爭執之一。
在九月底或十月初,房東私下告知我太太她正在打財產官司,我們目前居住
的房子有可能會有問題。
當下我們非常傻眼,因為我已經簽了一年的約,卻在簽約後沒多久才被告知
有這種情況......,實在很難相信簽約時她對官司一無所知。
且當下翻閱合約才發現,合約中關於房東履約的部分寫明:若房東因為不可
抗拒之因素無法提供房子,房東沒有任何責任,只須歸還押金。
2015/10
天氣突然變冷,但我們的房子沒有暖氣,房東突然提供我們一台小台電熱器,
大概就是那種手腳靠過去會暖一點,但對室內溫度沒有太大幫助的電暖器。
如圖 http://imgur.com/bohA2AY
2015/11
房東告知官司結果出來,我們住的這棟房子會在 2016/5 月移交給新任屋主
(男性),當時房東說她們最晚三月底會離開,她們要把另一處公寓的房客趕
走,希望我們跟她們一起住到那棟公寓裡,一間 master room 給我們住,
說要便宜租我們 $1800 ~ $1900 (嗯,分租公寓的價錢大家可以上網查一查)。
(後來房東當然無法把另一處的房客趕走,根本於理無據,之後也沒有再跟
我們提起此事,只能說該房東的態度反覆可見一斑)
月中,因為我們早已訂好 1 月初的機票回台灣一個月,12 月初要出差一週,
且我們也不打算跟繼續跟房東同住,所以與房東商量能不能二月找到房子就
搬走,但房東非常堅持要我們住到三月底,當時不想與房東撕破臉,畢竟押
金還在她手上,房子也還沒著落,所以就先擱置此事。
(當時我們好聲好氣解釋房子不好找,找到了萬一要即刻入住,新房東可能
不會願意等我們到三月,且迫使我們必須搬走這件事,不管怎麼說理虧的都
是她們)
約莫月底,房東幾次詢問找房子的進度,我們心想既然你們堅持要我們住到
三月底,現在很多房子都無法承租,一直問是為何。
作者: yujungc (羽絨)   2016-03-06 18:24:00
麟渡兮老師辛苦了
作者: Kerry (Kez)   2016-03-06 18:33:00
感謝老師的分享,辛苦您了
作者: dainiklo (Victor_Lo)   2016-03-06 19:27:00
感謝分享
作者: vasa (germ cell)   2016-03-06 21:38:00
老師辛苦了(拍拍)
作者: newseastar ( 靠 腰 ...)   2016-03-06 21:48:00
推主權
作者: sunnycutie (我是小米)   2016-03-06 21:59:00
推這篇 真的不要迷信華人房東 跟物業管理公司租會好很多
作者: NTUcourse (NTUcourse)   2016-03-06 22:49:00
實用
作者: unrealfox (qiet)   2016-03-07 00:19:00
看到帳號楞了一下 原來是老師
作者: rainforest96   2016-03-07 02:13:00
讓人難過的是很多時候欺負台灣人的就是台灣人...
作者: fablife (愛與慾望的歲月)   2016-03-07 06:58:00
感謝分享~不要讓下個台灣人被欺負
作者: marathons ( 豆娘 囊鼠 蜂鳥 )   2016-03-07 07:01:00
舊金山灣區很多地區不需要冷氣,但每處都絕對需要暖氣.Berkeley是涼到高級如Hotel Durant也不必裝冷氣的地區.大多數中央空調的暖氣是燒天然氣用電力吹到屋內,全屋開暖氣主要增加的是天然氣費用,不能只看電費.
作者: Dontco (東摳)   2016-03-07 07:13:00
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我身上 只是房東是中國人建議未來要找房子的留學生還是找管理公司簽約如果非得找當地個人房東簽約 請確認每一條合約的細節最重要的是要看有沒有房東毀約的補償我當時就是因為沒有加上房東毀約的補償 吃了悶虧
作者: CarMartinez   2016-03-07 08:09:00
推一個
作者: bomnker (榜)   2016-03-07 10:00:00
作者: Walburga (疾飛.闇影)   2016-03-07 11:49:00
感謝分享,不過不知有沒有前輩推薦東岸的物業公司?
作者: aiFly (瓊花)   2016-03-07 14:01:00
個人經驗,越是愛強調自己人好、白紙黑字談清楚傷感情的,通常越危險。真正人好的人絕對願意談得清清楚楚的。
作者: marathons ( 豆娘 囊鼠 蜂鳥 )   2016-03-07 15:03:00
我是指住山腰地下室暖氣要耗用更多能源才不會太冷.同屋子純用電吹暖氣費用比用瓦斯吹暖氣的費用高很多,我也不認為房客該付合約未載明的額外電費支出.在美國哪裡租房都要看清楚租約,尤其冷暖氣支出該誰付.說"不能只看電費"是指 "一個月的電費不到 $150" 這句.
作者: weitzern (高級雜工)   2016-03-08 06:22:00
謝謝補充 我是文中的"機車"太太 XD我們就是這樣認為的 但房東雖然住在當地三十年卻似乎完全不曉得山腰會比平地冷很多 所以可能也出乎她預期 只能說我們沒經驗 而前房東的想法與房客落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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