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好,我是今年9月即將進入 UC Riverside 的學生。
原本持有台灣駕照,打算在加州換駕照+買車,
以前的經驗是:考過筆試,就能用台灣駕照換得臨時駕照。
有臨時駕照就能買車。
但我自己考照截至目前為止的經驗如下,與各位板友分享。
1.從 2016/07 起,駕照申請人必須提供2份證明自己地址的文件,
(含有駕照申請人的姓名與地址),可用的例子:
A.銀行寄來信用卡、對帳單
B.手機、水、電、瓦斯帳單
C.租房契約
D.房地產地契
E.學校寄來任何文件
F.政府單位寄來的任何文件
理論上 A. C.很容易拿到。
但我因為借住朋友家,所以目前沒有 C.。
最後我是請朋友幫我從美國郵局網站買郵票,
郵局把郵票與繳費證明寄給我。我拿繳費證明當作 F.。
(美國郵局也算是政府單位,很神奇吧。)
2.今天去DMV通過筆試後,無法用台灣駕照直接換臨時駕照 (Temporary Drive Licence)。
(update by smallstan: 2014/09 就有這個規定。)
承辦人員說,加州不承認其他國家的駕照。
換句話說,駕照申請人若新辦駕照,必須先通過筆試 (knowledge test),
拿到 Instruction Permit,
之後通過路考 (driving test) 才能拿到臨時駕照 (Temporary Drive Licence)。
再過3個月~1.5年左右就可以收到真正的 Drive Licence 囉。
註: Instruction Permit 必須有其他有駕照的人陪同,才能在加州開車。
路考的時候,也要有一個有駕照的人陪同才能路考喔!
以上是 08 Sept. 2016 於 DMV Office Riverside
6280 Brockton Ave, Riverside, CA 92506
所獲得的資訊。
以下於 2016-09-12 更新
3.我 2016-09-12 用 Hertz 租來的車去考試,租車人名字是我,
租車合約有附加 Liability + Loss + Damage,
我也請另一位有加州駕照的朋友陪同去 DMV 考試。
結果:DMV 要求看車子的保險,但沒有問是否有人陪同。
路考順利通過,當天就拿到了 Temporary Drive Licence。
以上是 12 Sept. 2016 於 DMV Office Fullerton
909 W Valencia Dr, Fullerton, CA 92832
所獲得的資訊。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