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ynna (給點陽光就燦爛)》之銘言:
: 不知道該不該在這個板發問(因為是出國後的事情了...)
: 如果迷路走錯板再麻煩大家指點我該去哪問~
: 是這樣的,因為出國唸博士班,申請了「台北市青年留學免息貸款」
: 大概就是政府補助前幾年利息,有五年寬限期(正好畢業),第六年才開始還錢
: 但我現在另外申請了(政府的)獎學金,結果貸款銀行說那我必須提前還錢
: 不知道有沒有人遇到過類似的問題?
: 去函教育局,教育局答覆是:
: 「停止原貸款之政府利息補助,由申請人自行負擔本息,貸款之本金
: 仍可於寬限期屆滿後償還。」
: 但是承辦我當初留學貸款的富邦銀行現在堅持要我「提前還款」
: 富邦網站是說:「停止原貸款之政府利息補助,由申請人負擔本息」
: 也就是兩者都說:停止利息補助,自行負擔本息
: 但是教育局多說:本金可以寬限期後才償還
: 而富邦堅持:本息 = 本金,所以 負擔本息 = 還本金
: 但我覺得超級不 make sense,如果 本息 = 本金,那教育局那句話在講啥啊....
: 現在非常頭痛 + 煩惱
: 想來問問有沒有人遇過類似的狀況?怎麼處理的?
: 以及是否真的需要提前還款?
: 附上富邦銀行網站說法:(見 Q18)
: http://tinyurl.com/nk4z8wo
: 附上教育局網站說法:(去函則是明確說可以寬限期後才還款)
: http://www.doe.gov.taipei/fp.asp?fpage=cp&xitem=1859817&CtNode=43745&mp=104001
我也是貸款了北市的留貸然後申請到今年的留獎
但我除了你的問題外還多了一個很冏的狀況
我還沒領到留獎的錢就得繳5個月的留貸本息
就教育部的規定
是由獎學金領取日起停止利息補貼
我申請到教育部今年的留學獎學金甄試
這個月初我母親幫我去教育部簽約
但到現在還沒有領到錢,今天教育部的承辦人員通知我必須更新我的在學證明
然而台北富邦已經要還款了
由留獎放榜日6月1號開始算到10月底共5個月
這個月要還8.7萬且之後每個月攤還本金和利息
就我原先的打算
是領到留獎後先還一半左右的留貸
但現在還沒領到留獎就得繳留貸
我今天分別寫信和富邦、北市府、以及教育部承辦人反應
這真的很難周轉啊
請問有人有類似的狀況嗎?
現在頭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