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很晚才決定出國
加上畢業門檻沒抓準等各種狀況下無法延畢緩徵
6月畢業的狀況下自作聰明的想用替代役後申請後徵召的方式計算入伍時間
很悲慘的
打電話問兵役課他們說我可能8月底就會收到兵單
比原先預期的早了3個月><
這邊想到兩個方案
想請教有經驗的版友看看可不可行
1.每個月都辦短期出境
出境效期的前1~2日出境,入境之後重複申辦延續1個月的出境效期,我有上網查過重複申請出境的規定,只要出境效期前3日就可以申請(http://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13716&p=105&f=)
2.直接考志願役
等考到之後再辦理錄取放棄,這是我比較不喜歡的做法,畢竟有點cheating....
想問這兩個方案可行嗎?
或者是還有其他我沒有想到的方法?
還是說有什麼程序上的阻礙是我沒有考慮到的呢?
感謝<(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