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有沒有公費生跟我一樣,
必須回台灣或者到國外進行論文研究,
卻因為「一年不能離開留學國超過90天」這個規定,
必須不斷向教育部申請許可的?
我覺得這種規定不太合理,理工科我不太確定,
但人文社會學科常有要跑到別的地方長期蹲點做田野看檔案的,
像我自己回台灣做檔案研究就至少要兩年,
尤其我想不少人做的題目還是跟台灣有關,
在這樣的規定下,回台灣要一直向教育部申請許可,
而且現在什麼時代了,本來就很常跑到別國去參加研討會、短訪、語言訓練等等,
結果每次都要算天數或者寫公文給教育部申請同意,
而且公費本來就還有其它規定要一直陳報(例如自費延長、教授每年評鑑),
常常要跟承辦人員解釋,最討厭的是,
很多都要麻煩指導教授簽名和寫信證明我是真的要去做研究的,
不太能理解設定這個限制到底有何實質意義?
如果有公費生有同樣的困擾,願意跟我說或者一起擬稿,
我想結合多一點人的想法然後向教育部建議,
希望可以拿掉這個名義上監督學生但對研究沒有實質幫助的規定。
當然有其它意見也很歡迎討論~~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