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想請問如果老師要求我自己寫推薦信草稿,我寫好後請母語人士潤稿,再交給老師做最後
修改和簽名,這樣大概給老師多久的時間比較適當呢?
自己擬稿的推薦信裡面沒有寫到申請的學校和科系的名字,大都是用your school, your
program,your institution這類的字眼,所以不會需要老師根據申請不同的學校而要做
很
多份的狀況,另外想問如果沒有明確寫出學校名稱跟科系名稱的推薦信會有差嗎?
關於時間,心裡是想給老師一個禮拜應該足夠,畢竟已經把草稿準備的很完整了,但擔心
這樣會不會對教授來說其實很趕很沒禮貌
勞煩各位給我一些意見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