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有個留學貸款的問題想要請教
前幾天去富邦詢問北市青年留貸的時候,發現他現在碩士的留貸金額第一年上限75萬
第二年才繼續申請25萬,和之前即使學制只有一年的留貸一次給100萬不太一樣
所以打了電話去1999轉教育局問
對方說,如果你的學制是15個月,假設今年9月貸了75萬,那明年10月有在學證明
可以再貸25萬
那我的問題是,我要去英國學校,就算他的學制是一年
但是也會遇到9月中開學,畢業展在10月這類狀況(藝術設計學群)
那我也還是可以10月再申請剩下的25萬嗎(只要有在學證明)?
想問問有沒有朋友是在北市青年留貸更改規定之後
是一年學制但是申請到完整100萬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