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敘明,心得能幫助你快速進入狀況,但透過親自閱讀辦法、了解規則並勤於溝通,才能
為自己爭取更多。不要期待銀行業務100%清楚申請辦法、規則。
或許有人好奇有funding為何要申請,但我相信有這200萬才能讓未來無憂慮、維持相當生
活水準的完成學業。
況且,據了解去年度申請開始沒有額滿,大家就多多為自己爭取權益囉。
臺北市青年留學生就學貸款補助辦法:https://goo.gl/PcCHy4
本篇適合
1. 即將就讀碩博士但尚在國內的申請者
2. 已工作,但未有所得稅核定通知書
3. 入學條件不明確 (視情況加修英文課 vs 有條件式入學)
申貸好處:碩士100萬、博士200萬,10年免息。
申請資格:
1. 申請貸款日止設籍台北市一年以上,年滿20歲未滿45歲之青年。
2. 於我國政府立案之高級中等學校及大專校院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證明。
3. 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綜合所得淨額未達申報標準或
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三十。
註1:不得申請本貸款:
a. 領受公費或留學獎助學金期間尚未結束。
b. 教育部、地方政府之就學貸款尚未結清。
註2:有國外funding一樣可以申請。
申貸銀行:任一家台北富邦銀行 (申貸和對保需再同一間銀行)
申請應付文件:(以下為尚未出國就讀者適用)
參照網址: https://goo.gl/C56YMY
1. 有效護照影本、國內高級中等學校及大專校院畢業證書影本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
註:正本也要,所以直接帶正本去給業務印即可。
2. 留學生及保證人之身分證正本、印章。
註:保證人不能是配偶。
3. 申請日前三個月內之戶籍謄本。
註:謄本須含記事欄,申請人、保證人皆要謄本。
4. 稅捐稽徵機關出具之留學生或申報留學生為受扶養人之納稅義務人之最近一年綜合所
得稅核定通知書。其未達申報標準者,檢附稅捐稽徵機關出具最新年度所得資料清單。
本規定對於剛畢業的新鮮人有空窗期,我在這裡花了相當多功夫處理,以下分點敘明:
a. 緣由:所得稅級距會影響貸款補助,20%以上僅半額補助、30%以上不得申請。
b. 原實務運作:
如果申請人沒有所得稅核定通知書的話,除了繳自己的所得資料清單外,
還需繳交爸媽的所得稅核定通知書。
→證明 i.申請人有沒有被爸媽撫養、ii.如有被撫養,撫養人稅率會影響利息補貼。
c. 空窗期:新鮮人的父母所得稅率超標,但也無法提交自己的核定通知書。
核定通知書會在繳稅後的隔一年度才能拿到,加上剛畢業的那年可能還是受撫養身分,
也就是說,可能至少要工作一到二年才能拿得到所得稅核定通知書。
例:我在2017年2月工作,2018年繳稅,2019年5月才會有所得稅核定通知書。
d. 解決大綱:致電北市教育局綜合企劃科李小姐、單一陳情系統說明狀況,
最後教育局發函給銀行通融。
e. 最終繳交文件:本人所得資料清單、不受撫養聲明書(手寫)、今年度繳稅收執聯。
註1:如處於空窗期(沒有自己的核定通知書),申請貸款前先確認父母的所得稅率。
低於20%就不用煩惱了。
註2:如果父母的所得稅率超標,對於即將畢業的學生目前仍是無解的。
5. 國外學校、機構入學許可證明或在學證明書、註冊文件或其他足資證明留學等相關文
件。
a. I20 (上面會有起迄日期)
b. 錄取通知(上面會寫入學條件)
我在入學條件審核也遇到瓶頸,情況依次敘明:
a. 前情提要:如明定須先就讀該校語言課程或通過語言測驗方可就讀,
係屬為有條件式入學,需俟通過語言課程並正式入學者,始可提出申請。
b. 實際狀況:錄取通知內文寫得模稜兩可,銀行無法判斷是不是有條件式入學。
內文如下:
You will be tested in English upon your arrival and prior to registering for
classes. If recommended, you will be required to take the necessary courses
in the XXX English Language Institute.
c. 解決方法:寫信給學校(院辦公室)釋疑。
技巧:寫Question信,可以得到直接回答。
例:If I am required to take the necessary English courses, can I register
academic courses with necessary English classes at the same time?
要求學校提供clarification letter,只會得到罐頭信或重申你的入學條件。
d. 補交文件:與學校的Q&A信、托福成績單。
6. 國外大專院校參考名冊頁次或自教育部國際文教處網站所列印就讀學校名單。
參照網址:https://www.fsedu.moe.gov.tw/
註:網頁做很爛,搜尋需要一點時間。
7. 未重覆申貸切結書。
註:業務提供。
由於申請過程波折不斷,拖了一個月才核准(4月底申請、5月底才通知我)。
題外話
關於收入排富條款,台北市教育局規定很進步了。
相對於教育部留學貸款規定:未婚的申請人收入需要與父母同計,除了無言還是無言。
教育部還特別援用民法部分條款作為辦法依據,並依條款解釋:
「在留學期間無謀生能力時,父母仍需履行扶養義務,提供生活所需之金錢及物品。」
能理解政府為了有效資源運用所設立的排富條款,但與社會價值觀是蠻相佐的,
對於想出國闖一片天但孤立無援的人其實是很辛苦的。
最後,祝大家申請貸款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