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板大神們好,小弟第一次在留學板發問,若有不妥還還請見諒
小弟目前就讀118 ECE,預計申請2020 Fall的ECE
剛才在計算Last60 GPA時因為有遇到大二下~大三下的學分未滿60的情形,因此我採用了兩
種計算方式:
1. 計算大二上~大三下共76學分的GPA
2. 計算大二下~大三下+部分大二上共60學分的GPA
第一種計算出來的結果為3.73/4.3
第二種計算出來的結果為3.79/4.3
而我前六學期(大一~大三)的Overall是3.78/4.3
這樣我該選擇用第一種還是第二種計算Last60的方式呢?
麻煩各位大神解惑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