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年九月預計至Arizona進修一年(J-1 visa),對於租屋跟開戶流程上網查了些資料
仍然有些疑問,只好上來詢問,還請有經驗的幫忙解答。
由於第一次到美國,我預計花一個星期左右時間(先住飯店)處理租屋問題。
預計與太太租1B1B的apartment。
目前我尚無SSN。
第一個問題是,
目前查的資料是說,大多數的租賃都需要支票支付,所以必須要有銀行帳戶。
但辦理銀行帳戶(如BOA)又需要先有租屋契約或居住地址。
不知道這兩項順序到底應該哪個先辦理?
第二個問題是,
去美國的生活費我打算從台灣的積蓄支出,在美國並無工作收入。
這樣的情況下,一般的租賃公司會願意租房給我嗎?
不好意思,麻煩各位解惑了,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