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與今年的台北市國中教師甄試都有年資額外加分的部分
因為去年順利上傳資料也有拿到分數,今年想說也比照辦理
今天上去看審核結果,發現其中一年年資的審核未通過
旁邊的附註是:"詳細訊息: 離職證明6月3日開立"
我看了一下,其他年的離職證明開立日期確實都是在離職後
唯獨那一年那所學校的開立日期是在離職前
但我在簡章中似乎沒有看到有關開立日期的規定啊!
而且我疑惑的是,去年相同的證明資料可以被接受,今年則否
審核變嚴格了?
再說再說,開立日期在離職前又如何?
上面也註明了離職日期為七月二日,官防及校長印也都沒少啊。
下午再打電話去主辦學校問問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