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idler (愛得樂)》之銘言:
: http://www.keu.org.tw/keu/newView.aspx?keuNewsId=1745
今年最大的變動如下:
一、今年所有科目初試均考「教育專業科目」及「專門科目」。
二、因應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正條文中,對於原住民地區及原住民重點學校教師員額之規定
,今年甄選分為三類學校缺額:一般及偏遠地區學校、特偏地區學校、原住民地區及原住
民重點學校,報名時須選擇其中一類報考,原住民地區及原住民重點學校限具原住民籍身
份者報考。
三、分發特偏地區學校需服務滿六學期始得參加本市市內介聘及台閩地區介聘。分發原住
民地區學校及原住民重點學校,需服務滿八學期始得參加本市市內介聘及台閩地區介聘。
四、加入代理年資加分相關規定(詳見【加分條件】)
案由:研議於教師甄選缺額加註兼任行政職案,請討論。
●本會代表發言重點:
一、學校教師皆無意願兼任行政職務,應回歸校內機制處理。
二、若以簡章綁約,要綁幾年?若兼任一年後即不兼任,則問題仍然存在。
三、加註新任教師兼任行政是權利還是義務?需要釐清。
●決議:不通過。
三、成績計算方式:
1.初試成績佔總成績40%(教育專業科目佔50%,專門科目佔50%)
2.複試成績佔總成績60%(電腦科複試:試教佔60%,實作佔40%)
【加分條件】(確定版本以教育局公告簡章為準)
四、代理教師,三個月以上之代理,經公開甄選,且經原服務學校開立服務成績優良之證
明,累積或連續代理每滿12個月以上,複試(試教)原始成績加給1分,最高加給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