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 103新竹縣教師證切結書?

作者: likcmrig (lik)   2014-06-20 09:19:31
請問各位大大~
我今年考過了中等教檢,但學校一直還沒有寄教師證來
(話說不知道大家都拿到自己的教師證了嗎?)
而...自己還要加科登記國小
我在想只要是切結7/31前的,自己是來不及了 ><
因此我現在在找切結8/31前補教師證的
(其實也不知到8/31來不來得及領 畢竟師培和教育部..都有一段很長很長的審查時間....)
現在看到有疑問的是
新竹縣的國小簡章資格有兩種
四、 已修畢教育學分,取得報考類科之實習教師證,並具有「資培育法或其他相關檢定
辦法」之複檢資格者,同意先行報考。如獲錄取,保證於 10 3年 8月 31 日前取得合格
教師證,並同意自取得合格教師證之日起聘,若無法於 10 3年 8月 31 日前取得合格教
師證,無條件放棄正式教師錄取資格絕任何異議。
五、 本(103)年度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應試者,欲於申辦證書期間報名參加教師甄選,
得檢附定考試及格成績通知單暨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切結報名,若無法於 10 3年
7月 31 日前取得合格教師證,無條件放棄正式錄取資格,絕無任何異議。
想請問第四點的「複檢資格」指的是什麼呢?
那我有中等教師證,但是正在加科國小,算是資格四嗎?
還是我的資格只有符合資格五(也只能是切結到7/31呢><?)
麻煩各位回覆了
感激不盡
作者: likcmrig (lik)   2014-06-20 09:24:00
台中的國小也是...(二)參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應考人,若未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得准先持檢定考試考試及格證明暨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准以切結方式(附件1)參加甄選,倘經錄取後未能於103年7月31日前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應撤銷錄取聘任資格。(三)教師證書送審中者1.合格教師證書送審中之實習教師得准先持實習教師證書或師資培育機構或縣市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複檢證明書,以切結方式(附件1)參加甄選者,倘經錄取後未能於103年8月31日前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應撤銷錄取聘任資格。所以我真的不知道..我可以符合切結到8/31的資格嗎?懇請大家回答了...喔 抱歉 台中的有寫得比較清楚一些 (我在加註如下)
作者: meglove   2014-06-20 11:37:00
我辦理過加科 也是處理的很慢 所以 我就直接打電話到中部辦公室去詢問 結果 兩天後就下來了不妨先去師培中心和中部辦公室詢問 看是哪邊的問題
作者: likcmrig (lik)   2014-06-20 13:11:00
謝謝您的回覆,但還想請問一下,是要打到中部辦公室的哪個單位詢問呢?
作者: greenH (康棣)   2014-06-20 21:16:00
我去年竹縣曾經用複檢資格報考(教師證申請中) 有進複試報名複試的時候 審件的老師還研究了一下(因為沒辦過XD)相關資料備齊的話 絕對是OK的 不過去年簡章好像有寫分發前要拿到教師證 今年不曉得有沒有更動可以請師培開一張複檢申請證明書
作者: likcmrig (lik)   2014-06-21 14:37:00
了解,真是太感謝了! 我會請師培開給我複檢證書的~不過師培好像不太敢保證我可以在8/31前拿到證書= ="感覺好危險...萬一八月底拿不到,那不就白考了我昨天打電話到發教師證的單位和師培問過,他們都推說需要一段時間,但要看師培審查速度 師培就說 要看教育部審查速度..感覺能不能考 都要看運氣了,命運操在別人手中的感覺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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