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
我今年考過了中等教檢,但學校一直還沒有寄教師證來
(話說不知道大家都拿到自己的教師證了嗎?)
而...自己還要加科登記國小
我在想只要是切結7/31前的,自己是來不及了 ><
因此我現在在找切結8/31前補教師證的
(其實也不知到8/31來不來得及領 畢竟師培和教育部..都有一段很長很長的審查時間....)
現在看到有疑問的是
新竹縣的國小簡章資格有兩種
四、 已修畢教育學分,取得報考類科之實習教師證,並具有「資培育法或其他相關檢定
辦法」之複檢資格者,同意先行報考。如獲錄取,保證於 10 3年 8月 31 日前取得合格
教師證,並同意自取得合格教師證之日起聘,若無法於 10 3年 8月 31 日前取得合格教
師證,無條件放棄正式教師錄取資格絕任何異議。
五、 本(103)年度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應試者,欲於申辦證書期間報名參加教師甄選,
得檢附定考試及格成績通知單暨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切結報名,若無法於 10 3年
7月 31 日前取得合格教師證,無條件放棄正式錄取資格,絕無任何異議。
想請問第四點的「複檢資格」指的是什麼呢?
那我有中等教師證,但是正在加科國小,算是資格四嗎?
還是我的資格只有符合資格五(也只能是切結到7/31呢><?)
麻煩各位回覆了
感激不盡